機車該不該強制「兩段式左轉」近來引發爭論,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訴求「不強制待轉」,發起「待轉大富翁」活動,在特定路口表達抗議,但這項抗議活動也引爭議。翻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臉書
古志誠/職業機車騎士、時事評論人
談起公共論壇改革失落,柯文哲曾說「老百姓水準就是這樣」,現在看來對一半以上。民主法治、「公民權」被玩Low?改革面臨體制衝撞,到底民主法治為首要,還是「會吵的有糖吃」?
近年政府推「兩段式左轉」也稱待轉區。有騎士在臉書全台各地發起不斷在路口待轉繞圈圈的「待轉大富翁」活動,欲爭取機車族路權。上週六高雄一群騎士正準備發起活動時,遭員警攔下,騎士不滿質疑是觸犯何法律,與警方爆發口角衝突。「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本週臺北市民大道上「待轉大富翁」屢試不爽。
機車被要求兩段式待轉天經地義,如果不滿應該循立委連署修法或投書媒體公共論壇。筆者卻看見「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打著正義廢除待轉之名,卻行「無限輪,癱瘓交通」之實。該協會臉書上可見以「群組號召」「討論地點」等被網友截圖;如此起心動念意圖癱瘓交通,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台灣是法治社會,「兩段式左轉」廢除待轉訴求當然尊重,北高待轉都出現不同騎法,政府執法溝通力道顯然破功。從十月底開始陸續在北中南五個縣市舉行,內政部警政署卻按兵不動不開記者會回應。問題是,日常臨檢繼續讓「待轉蜜蜂」長期為患,然你爭路權,待轉的百姓怨聲載道,在合法限度待轉也並全然是違法,警方依《員警職權行使法》第七條盤查又被挨批執法過當,卻造成交通新問題,苦了基層員警。
另,北高騎法不同係因為,據維基百科:「逆兩段式左轉」又稱「高雄式左轉」。違規者因不耐待轉號誌久候採行違規方式行駛。參看維基百科:2016年6月蔡姓婦人當時騎機車沒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直接偏左「高雄式左轉」發生車禍身亡。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為顏男駕駛汽車沒有過失,檢方不起訴處分。
筆者認為機車肇事占大宗,有無必要廢除兩段式左轉?或者縮短待轉時間?據106內政部統計通報第45週,基於統計數字A1類肇事車種為機車475件(占44.98%)最多,其次為自用小客車254件(24.05%)。其中「左轉彎未依規定」行駛結構比占4.45%為去年同期增加率30.56%。待轉廢除與否,都需要嚴謹研究不可不慎!
筆者觀察,待轉「活動盛事」用路人痛苦,然而也暴露了警方執法自我困境。回顧歷年社會運動,不管是上街頭、靜坐、絕食、臥軌,或是抗議人士指著官員鼻子斥責,大學生蛋洗官員作法,姑且先不論訴求本身行動是否合乎理性或合法性,但絕大多數都是在不「傷害」或「影響」他人的狀態下,來表達自身的立場,這是人與人的基本尊重。
直言之,我們其實樂見新世代積極參與公民運動,這是人權進步和公民力量崛起的正面象徵,但衝撞體制之餘,也應時時刻刻提醒自身,少了思辨只用銳器硬拗,目的與手段之間的適當衡平、合法與尊重。
內政部當局治安議題擱淺,不守待轉,江河日下。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來源:tw.news.appledai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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