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台灣雲林經營早餐店的男子以「惡鬼纏身要改運」等藉口,六年來性侵4名女子共73次,受害人包括早餐店員工、朋友的友人、女友妹妹等。被告一審被判刑272年6月,合併應執行10年。台南高分院認為被告惡性重大,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指出,姓陳被告在社交網站facebook用「許玉庭」之名成立假帳號,化身命理師,2010年向第一名受害女子搭訕,從談話得知女方怕鬼,訛稱「我看到妳被鬼纏身」,由於女方接連發生車禍,因此同意陳男「性交驅魔」,到去年七月為止遭性侵達38次。
陳男又以同樣手法性侵第二名女子29次,前後共有4女受害,遭性侵73次。其中一名受害人證稱,「那時候被告跟我說如果我不處理,男朋友會出事,我沒有喜歡被告,如果不是被告跟我這樣講,我不會跟被告性交。」
法官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陳272年6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刑度10年,詐欺部分判刑8個月,雲林地檢署與陳男都提上訴。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男曾以相同手法對其他被害人強制猥褻,判刑1年,緩刑4年確定,卻在緩刑期間變本加厲,擴大侵害對象,絲毫未見收斂;雖然他承認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仍不宜過度輕縱。法官審酌他虛設社群網站身分,加強騙術可信度,犯罪手法顯然經過計劃,原判決過輕,合併應執行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