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2 10: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政治團體「安定力量」發起的黃國昌罷免案,將於12月16日進行投票。對此,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也在臉書上撰文,分析拔昌的可能原因,並逐一點名真正該被罷免的立委。
李茂生表示,「罷免黃國昌的真正用意何在?」相較於很多立委,黃算是認真的,「所以會彰顯出奇怪的違和感」。李推測,罷免活動的意義,應在於黃與其他立委有何差異,並列舉、分析四個可能原因。
李茂生指出,首先是「作秀」,作秀可搏版面,增強存在感,然而「作秀的立委多得是,為何不去罷免這些尸位素餐的立委?」其次為「不服務選區民眾」,立委分心服務地方選民,可能會搶走地方議員的工作,這是「我國扭曲的選舉制度,以及殘弱的行政官僚所造成的遺憾,不去思考國家級立委與地方議員間的差別,這是我國的悲哀」。
李茂生提到,第三是「態度傲慢」,這與「個人風格」有關,雖受不了黃國昌的態度,但也不會主張應就此罷免他。第四是「挺同、廢死」,「算了吧,有多少人在意他是否挺同或廢死」。綜觀拔昌活動,李認為,應該是啟自於個人恩怨,結果發展成激進與保守間的抗爭,或藍綠對決」,「黃國昌僅是一個棋子而已」。
李茂生接著說,黃國昌的去留,並非重點,真正的重點在於,「我們現在正想要透過罷免活動,觀察或甚至決定國家將來的走向」,不一定是「決定」,但肯定意味著「試水溫」。李感嘆,「區域選民真的負擔好重」。
隔沒多久,李茂生又撰文指出,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曾銘宗、許淑華、黃昭順、江啟臣、吳志揚、費鴻泰、蔣萬安等21人,具名聯署「兩公約應僅具宣示效力,不應具有國內法拘束力,應待我國成為聯合國兩公約締約國後,始得產生國內法之效力」,讓他忍不住質疑,「為何不罷免這些意圖將我國更加孤立於國際社會的立委」。
政治團體「安定力量」發起的黃國昌罷免案,將於12月16日進行投票。(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