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選票數八萬多票,但罷免票數只要六萬多票,合理嗎?想也知道不合理。
但你知道是哪一位頭腦有問題的人,能提出如此荒唐又不符合比例原則的立法?
不用懷疑,正是號稱法學專家,但帶頭違法闖立院,又因罷免藍委不成而懷恨修法的知法玩法者:黃國昌。
商鞅變法,作法自斃,而商鞅變法的目的,至少不是為了私怨,是為當時治安而修訂大秦一體適用的律法。但是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是因為當初推動 「割闌尾(藍委)」 失敗,挾仇視國民黨私怨的報復心態下,傾全力修改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他當時恐怕也想不到,自己會成為制定亂法後,可能被罷免的"國會"第一人吧!
(今年屏東 已有 一位村長首度適用此新法遭罷免成功 )
當初「割闌尾(藍委)」的那群人說,台灣罷免太困難了,所以要修法降低門檻,但他們顯然忽略了世界各民主國家的罷免,多用在地方層級,罷免國會議員者絕無僅有,為何如此?因為「國會議員」不只代表選區民意,必要時須以全國的共同利益為考量,如果只有選區部份( 四分之一 )選民就可任意罷免,則國會議員豈不和縣市鄉鎮民代表一般地位?
(何況"割闌尾"目的根本就是要拉國民黨下馬,而不是真心要罷免不適任立委,為此修法,無異削足適履)
這就是黃國昌式"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法西斯假正義!太陽花時期對付國民黨,不鬧個遍地開花罷免不罷休,罷免不成功,就挾怨報復推動修法大降罷免門檻,從連署人數大幅減少,到連署日期大幅延長,最後連投票通過的雙門檻(過半選民投票,其中同意票必須過半)都全面降低,在新制之下,「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以黃國昌的選區為例,只要不到 六萬三千票 同意,他就被罷免了,這個票數比他當選票數八萬多票還少一萬多票,簡單講,只要他原來選區投給對手國民黨的選民( 六萬八千多票 )全員出動,他就得下臺了,這合理嗎?不合理也沒輒,因為這正是他要的新制!
(原本這傢夥要求的簡單多數條件更低,因為藍綠兩大黨堅守門檻,說不定反而讓他逃過一劫)
如果不是黃國昌作繭自縛,大概沒人敢 質疑他當初民粹修法的荒謬 ,當然自視甚高的 黃國昌,絕 不會承認自己的"正義" 有錯 ,說不定這次 罷免成真,他還會反 用這股盲目、 法西斯式的民粹力量參選新北市長, 為時代力量2018選戰繼續帶頭衝,君不見黃現在已開始利用這次罷免案為時代力量選舉操兵,過去我們 有看過任何一位快被罷免還如此高調要遊行的政客嗎?
撇開制度問題,那黃真的是鄉民吹捧的"認真好立委"嗎?細看這次罷免提案理由,從黃國昌 閃兵喊台獨, 岳父在大陸經商卻批別人賣台,選前選後對同婚修法、廢死立場刻意模糊不清、對選區陳情態度傲慢、只專注收割媒體關注和社運成果、一例一休假哭作秀、自甘附庸執政黨前瞻放水,反批國民黨"監督"不力…等,罄竹難書,豈止是黃堅稱"遭反同婚保守權貴勢力"反撲而已? 正如他 同黨 那兩位 更無能的立委(樂隊主唱和集點數女孩)一樣,當初時代力量立委根本是靠太陽花順風車和民進黨讓位而當選,請問現在立法院誰還管服貿?當初喊得最急迫的"兩岸監督條例",在立院躺了三年至今通過了沒有?
開啟新國會罷免第一槍的 "力量",絕對深具 "時代"的意義, 今時今日罷昌,真的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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