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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鬆綁 勞工可連上12天班
鬆綁現行7休1規定,從限制勞工1周只能連續上班6天,改為14休4,如同將一例一休調整為兩周一期的二例二休。休息日若勞工同意出勤,例假挪移後,等於最多可連上12天班。
對於加班工時工資的計算,原規定「做1小時給4小時工資,做5小時給8小時工資」,希望用高額加班費減少加班,但因為企業難做到,因此將改為依實際時數計算,做多少就算多少。
特休假可延遞 只要提前告知
在一個月前告知僱主,特休可以遞延一年,不再強制結算。工總祕書長蔡練生則建議,希望特休假能由勞工指定改為勞資協商,以免造成另類罷工的情形。
甲案原則上輪班間隔是11小時,但經過勞資協商可縮短至8小時。
乙案原則上是8小時,但經過勞資協商可延長至11小時。
甲案是勞資協商同意後,單月加班工時上限由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
乙案採「工時帳戶」,3個月為一期,總加班工時上限不超過138小時,但單月可挪移、超過54小時。
歐美商會提出建議,月薪超過14萬的高級經理人應可採「責任制」,科技部長陳良基也在會中建議將新創事業、科技業等,納入適用責任制,賴揆指示相關部會研議透過函釋處理。
對於此次提案,支持者認為給予企業更多彈性、反對者則擔心鬆綁規定後與先前政策矛盾。勞動部回應,草案未必能符合所有人需求,但會盡量滿足大多數人意見,「會比現行制度更有彈性」。
勞方不滿 要求先還7天假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蔣萬安認為,這次修改增添更多爭議,勞團則質疑未來規定放寬後,勞工過勞問題可能不降反升,工時也有可能因此拉長,要求先恢復7天國定假日,讓勞工有時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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