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轉彎 太陽能補助沒了

@ 2017-11-09

政院擴大「再生能源」,希望在2025年供電占比達到20%目標。圖為北市工務局工程人員進行太陽能板養護。(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原補助民眾4成的「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昨日大轉彎,改採「民眾租屋頂、享電費抽成」方案。經濟部表示,只要將屋頂租給太陽能營運商,廠商賣電後須分1到2成電費給屋主。以一般小屋頂最普遍的5瓩容量來說,民眾每月可收取336到672元租金。新方案預計最快下月公告上路。

政務委員張景森昨在五缺記者會上表示,綠能屋頂計畫採「政府0補助、住戶0齣資」,民眾把屋頂租給業者,住戶可得到發電量電費1到2成回饋,當作業者給屋主的屋頂租金。

至於綠能屋頂恐讓違建合法爭議,張景森說,違章問題內政部已經訂定方案採脫勾處理,架設綠能屋頂,並不保證違建不被拆除。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強調,違建還是違建。

太陽能營運商天泰能源總經理陳坤宏肯定這個方案,但強調要看政府如何以規模經濟整合民眾屋頂,如果一次推1、20萬戶出來會有興趣,但如果只有1、200戶,就沒有誘因。

至於這個計畫為何捨棄原先由政府斥資600億補助太陽能設備4成方案?能源局官員解釋,主要考量是由廠商營運,可免去民眾負擔後續保養維護麻煩,政府省下預算並不是重點。

但是這項政策要成功,地方政府須扮演重要角色。能源局指出,未來將由縣市政府成立太陽屋頂出租平台,將零散屋頂整合成不同區塊,以「規模經濟」方式,公開由營運商競標一次區塊施作,增加投入誘因。

以目前屋頂太陽能收購價每度6.4元來說,一般小屋頂最常裝的是5瓩容量,每月可發525度電,營運商一個月電費收入3360元,民眾每月可分到336到672元。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表示,預估綠能屋頂由業者投入1800億興建,可提供300萬瓩的供電量,提前於2020年建置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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