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製片人溫斯坦(Harvey Weinstein)爆出30年來性騷擾女星、記者和音樂家,醜聞如雪球愈滾愈大。研究指出,性騷擾受害者常出於羞恥、恐懼或社會壓力而隱忍不報;就算勇敢站出來舉發,75%的性騷擾受害者會因此遭到報復。
處理性騷擾事件的聯邦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指出,2015年收到的9萬件職場投訴案中,近三分之一是性騷擾事件。但EEOC指出,這個比率遠低於真實狀況,該會估計,每四人中就有一人曾受職場性騷擾影響,而相關事件中高達75%並未被舉報。
關於性騷擾,EEOC列出數項重點:
在以男性為主的部分產業,例如營造業,女性被視為外來者,因此遭性騷擾的狀況更頻繁。此外,在服務業中,顧客的小費及滿意度是僱主評量指標,也容易發生騷擾。女性若從事飯店清潔工或農場工人等較低薪的職業,因為處於弱勢,遭性騷擾的比率也很高。
溫斯坦案中,拒絕他求歡的數名女星舉發他或公諸於世後,被溫斯坦恐嚇威脅,甚至工作機會遭封殺,以致事業走下坡,這也是為何受害者不敢站出來的原因。2003年的一項研究發現,75%勇敢說出遭性騷擾的受害者,曾遭到某些形式的報復。
據研究,曾被不恰當碰觸身體的人,只有8%舉報;遭遇強迫式性相關行為的女性,僅三成舉報。
「性騷擾缺乏明確定義」是相關案件舉報率低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一項調查中,若直接問受訪者是否遇過性騷擾,僅四分之一回答是;但若將性騷擾的行為動作清楚列舉並定義,像是肢體碰觸或黃色笑話,則有六成女性回答曾遭遇性侵或性騷擾。這項調查反映出由於定義的不明確,女性遭遇性騷擾時,多半以「感覺不舒服」帶過。
多數企業會遵循法規舉辦性騷擾防治訓練課程,泰半流於形式,無法成為有力的工具。EEOC的報告指出,性騷擾防治訓練應以中階主管為主力,最常接觸到基層員工的他們才是面對性騷擾案件的第一道防線,應訓練中階主管如何察覺並阻止性騷擾發生。
從前福斯新聞王牌主持人歐萊利(Bill O`Reilly)到溫斯坦的例子,均說明企業為維護形象不惜花錢把事情壓下來,保護加害者而非受害者。然而,就算性騷擾慣犯是公司招牌,其所破壞的職場環境可能讓企業在未來付出更大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