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組屋變「一樓一鳳」 女屋主震驚 !
《新明日報》報道,裕廊西組屋64街第664C座現淫窟,多名便衣警員突擊一涉及賣淫活動的4房式單位。
3名女郎被逮捕,年齡介於35歲至49歲,調查人員在屋內搜出好幾盒保險套。
新加坡一棟組屋變淫窟,女屋主稱3年前將房子出租,全權交由經紀處理,震驚之餘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
警方突擊掃蕩,3女郎被捕。
不願具名的女屋主得知出租的房子竟變成淫窟,非常震驚。
她受訪時說,在3年前將整個單位出租出去,目前與家人居住在父母家,主要是為了作出方便孩子上學的安排。
她將房子出租的事,全權交給房屋經紀處理,畢竟與對方合作多年,累積了一定的信任。
3女郎落網後,長發遮臉,閃避攝影鏡頭。
她沒起到任何疑心,因租客準時交房租,唯一要求是在探訪前給他們打通電話,「對方給予的理由是因為擔心我到的時候,他們不在家。」
房子出租後,期間換過幾次租客,兩年前出租給一對中國夫婦時見過面,之後也會不時走訪單位。
「我今年4月到過房子看,屋內很整齊,很乾凈。我並沒有覺得任何不妥。如今竟然得知發生這種事情,我一定要打電話給經紀問清楚,一定會追究。」
鍾庭輝律師受訪時說:「屋主在出租房子後須知道租客是誰,自己對房子有責任,不能將一切推卸到房屋經紀身上。」若租客在屋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涉及違法行為,一般情況下,屋主不需要付法律責任。
「若經調查後,屋主是知情的話,那在嚴重的情況下,屋子可能會被充公。」
Propnex博納集團高級副總裁林永富受訪時說,房屋經紀的主要職責是確保屋主與租客的合約簽好,辦理妥當後工作可算是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