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2日
高庭裁定,親巫統部落客Papagomo需在12月4日前,就誹謗人民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案敗訴,支付安華95萬1000令吉,否則將啟動破產程序。
Papagomo原名旺莫哈末阿茲里,吉隆坡高庭於2014年2月28日宣判Papagomo須因誹謗安華,賠償80萬令吉,同時支付5萬令吉堂費,但Papagomo遲遲未付款。
高庭在今天的破產申請聆聽訊時,裁定Papagomo在上述限期內,除了需支付安華80萬令吉誹謗賠償金,還需支付過去4年累積的10萬1000令吉利息,以及5000令吉堂費。
Papagomo代表律師伊納向法庭提出其當事人的償還計劃後,主簿官胡斯納設下上述償還期限。
安華代表律師為里拉、拉蒂花及沙西阿德里。
安華在2013年3月21日,針對網上流傳2名男人親熱短片截圖,入稟高庭起訴Papagomo誹謗,索償1億令吉。
他在訴狀中指出,Papagomo於2013年3月16至20日期間,四度在部落格惡意及非法上傳他被指與另名男人親熱的短片截圖及文章,圖文並茂誹謗他。
在高庭裁決Papagomo誹謗罪名成立後,Papagomo曾提出上訴,唯遭駁回,且賠償金也無法獲減免。
Papagomo隨後上訴至聯邦法院,但同樣敗訴,並須支付堂費。
親巫統部落客Papag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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