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漠的殺人惡魔 為了尋求刺激 殺了女同學 他還說:''你們都在我的劇本里'' !現在他被判......

@ 2017-11-02

冷漠的殺人惡魔 為了尋求刺激 殺了女同學 他還說:''你們都在我的劇本里'' !現在他被判......

失去自由812天,李斯達等來二審宣判:死刑。

他是中國傳媒大學戲劇影視學院學生。在校友認知中,李斯達很有藝術氣質,彈得一手好鋼琴,會寫詩寫劇本寫小說,對拍片很有想法,只是行為古怪,突然傻笑或大吼大叫,如同活在戲裡。

他也的確這麼做了——寫了女孩被捆綁的戲,以招女演員為由,將22歲的校友研究生周雲露騙至租住地,'搶'姦遭反抗後將其殘忍殺害。

劇本涉及如何'搶'姦、殺人、逃跑、求死等情節。「你們都在我的劇本里。」李斯達還曾提到,「我自然是惡人」、「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負責殺掉你」。

冷漠的殺人惡魔

李斯達面無表情、一言不發,沒有任何表態。

在10月31日北京高院的二審宣判現場,周雲露的父親注意到,李斯達的手被銬著放在前面,沒什麼動作。

這雙彈鋼琴的手指節修長,寫詩寫劇寫小說,卻也拿起水果刀,殺了他的女兒。

殺人的原因僅僅是尋求刺激,「想找個無辜的人發泄一下」。

那是2015年8月9日,李斯達以拍攝微電影名義,將周雲露騙至北京朝陽區陽光家園的租住地,意圖不軌遭反抗後,他氣急敗壞地拿起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切、劃她的頸部。

周雲露手捂著流血的脖子,撥打電話求救。但李斯達搶過電話,謊報地址騙過對方。最終,周雲露臥躺在地上,左側頸內靜脈破裂,失血性休剋死亡。

沒有人知道,李斯達是以什麼樣的心情離開案發地的。但他在距傳媒大學不遠的內蒙古飯店開房、吃飯、幾次進出,未見異常。被辦案警方抓獲時,他「正在酣睡」。

接受檢方訊問期間,提起殺人案,李斯達也是出奇淡定,「有人夢中殺人,我還沒做過這個夢呢。確定人生末路的時候,內外交迫的時候,難免有什麼極端的想法」、「她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碰到我……懺悔適當會有,但現在還是冷漠……」

李斯達稱周雲露是「無辜的犧牲者」,他殺人只為「發泄」。 視頻截圖

即便是在去年底的一審判決現場,李斯達也是全程面無表情,眼神遊離。法官問他姓名時,問了兩遍才反應過來,回答。

當時,周父憤怒得幾乎失控。他難以接受,李斯達為何會如此淡定,「原不原諒是我的事,但是否懺悔是他良心的發現,他這一點都做不到。這個人在我的眼中就像死人一樣……他靈魂已經出竅了。」

如今,在判決現場,看到殺女兇手站在那裡,周父覺得自己麻木了。他說,跟惡魔沒辦法生氣,只能用法律來制裁了。

「最後」的通話

此次宣判,李斯達方還是沒有任何人到場,包括他的父母。一審宣判時,周父曾對此很不滿意,認為對方「沒有誠意」,現在他覺得這些都不重要了。

約一周前,李斯達的父親還給他打了個電話,問他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李斯達一死。

周父說無能為力,就掛斷了。

這並不是李斯達父親第一次打電話。他表示過歉意,也到老家來提出賠償,但周父都沒有答應。

自稱身為老師沒教育好孩子,李斯達父親很愧疚。他曾提到兒子愛護小動物、愛護生命,「人的心裡都有一個天使一個魔鬼,這次是魔鬼驅使他做了這件事」。

周父不這麼認為,他覺得李斯達就是惡魔。站在父親角度,他同情對方,但這種道歉無論如何接受不了,沒有為什麼。「我女兒不是白死的,她走得這麼慘」。

他每天都在想女兒。女兒很優秀,已經開始工作,將來肯定是人才。12歲升初二那年,他把女兒送到北京上學,她就一直獨自在外學習。高中考上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大學考了中國傳媒大學,又讀了研。

女兒一般都在校學習,很少回家,除非過年、暑假,會呆一個星期。她在家也從不出門,拿著電腦、書學習。「她跟同學的關係都比較好,我們也非常放心」。

但女兒死了。這兩年多,他熬著、等待,一直盼著這次宣判,早一點把事情了結,早一點回歸生活,給女兒一個交代。

他也沒有再請律師,這不需要。他說,「案件的經過很明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2016年12月30日,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斯達死刑,李斯達表示上訴。 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二審宣判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對這個結果,周父說了句「滿意」。

李斯達的道歉是等不來了,接下來的歲月里,他要努力把這個事放下,能怎麼辦呢?只能去面對。他說,只能慢慢走出來,人活著還是要生活的。

「倒霉」的無辜受害者

事實上,周雲露遇害前兩個月,李斯達就萌生了「約女孩出去尋求刺激」的念頭。

二人為同級本科生。畢業後,周雲露考上中傳研究生繼續學業,而李斯達卻因賭氣未答辯也沒交畢業論文,因此沒拿到畢業證書。他解釋,「這也是找刺激」。

畢業後,他在曾兼職的汽車4S店彈鋼琴。後辭職與人合夥開培訓學校,但不順遂,找工作又屢次受挫。

「我有點心灰意冷,尋死的念頭。」李斯達稱,覺得死前應該殺人發泄一下,「就用了一種歇斯底里或者喪心病狂的做法,尋死前再做點什麼不能挽回的事情。」

一開始,他鎖定的殺人對象是4S店工作時認識的一名男子,對方一直對他照顧有加。他擬定了個能謀財害命的「劇情」,然後毀屍滅跡。

「這可以提供我逍遙一段時間的資金,然後我再尋死。」但對方未能赴約,於是他確定另一殺人目標:周雲露。

遇害的中傳女生周雲露。 資料圖片

雖為校友,但二人並無過多交集,僅是互相認識。「她就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倒霉了。」李斯達接受訊問時說。

但自稱「尋死」的他,卻由辯護人做罪輕辯護,稱存在自首情節,因為被抓時警察僅是懷疑,經詢問才確認其殺人。

這一說法未得到法院認可。一審法院認為,李斯達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到案後雖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李斯達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11月1日,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李斯達到案前已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對其已有明顯的針對性,並根據行蹤在內蒙古飯店客房將其抓獲,李斯達不具有自動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觀行為,不認定為自首。

此外,在周雲露死亡前對外求救期間,李斯達謊報地址,阻止他人施救,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和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且不能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其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致命」的藝術氣質

李斯達為何殘忍殺人卻又毫無悔意?他曾做精神病司法鑑定,結果表明並無精神病。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諮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紹,基本斷定李斯達長期存在偏執型人格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前者常見症狀為冷漠消極、固執敏感、過分警覺、心胸狹隘等;後者則集中表現為高度的攻擊性和無羞慚感。一般於早年(幼兒園、小學)開始形成,原因較複雜,如早期失愛、成長路上挫敗和自我苛求。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一旦犯罪,會選取弱者為攻擊對象。

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了解到,李斯達父母都是老師,家教甚嚴,只要在學校犯錯,總會第一時間受訓斥。來北京上大學後,他開始無拘無束,但向家人隱瞞未畢業一事。

同學朋友看來,李斯達在拍片、剪片、客串演員等方面很有想法,還曾擔任學校「戲劇之夜」評委,但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獨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上課時,他會突然站起來走來走去,或坐到第一排桌子上。他曾走著走著開始學狗叫,裸奔下樓洗澡,在樓道里大哭。專業必修課都不去上,掛科不少,「畢業證都不在乎。」

也有同學介紹,李斯達有暴力傾向,新生入學軍訓時,曾私藏尖刀。

中傳女生被害案嫌犯李斯達二審被判死刑。 資料圖片

他還發布多條與殺戮有關的內容,包括「我喜歡不要那麼多感情的作品,最好是無盡的殺戮」、「死在睡眠里」、「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只負責殺掉你」。

「他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把生活當成了戲劇。」一名同學提到,他活在自己構建的世界中。也有同學稱,「搞藝術的人嘛,多少與常人不太一樣」,李斯達世界裡,藝術就是全部。

但這些怪誕行為,被人當成「藝術氣質」而疏忽了。一位好友說,「這跟藝術沒關係,他心理生病了。」

出名要趁早,對於高校表演系或導演系學生來說,讀書期間就開始外出拍戲很正常。

即便是單純善良、品學兼優、防備心不強的表演系學生周雲露,拍戲也不陌生。她經常幫同學拍片,也在劇組待過,畢業後想做個演員。

因此,當李斯達提到「演出費用一天五百,有團隊,拍攝地點就在出租屋內」時,她並沒有懷疑,認為這是個暑期實習的好機會。

周雲露的年齡永遠停留在了22歲。2015年8月9日這天,她離開宿舍,告訴室友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的同學李斯達拍戲,戲份不重,不會通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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