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數碼公司老闆,暗地裡設網頁招募本地美女提供高檔陪游服務,每小時收費最高達3500元,他靠陪游女郎提供500多起[性.交]易,短短四年九個月入袋61萬8724元,被判坐牢23個月和罰款16萬元。
被告洪漢春(37歲,Danny Ang)面對16項控狀,包括兩項招募女子賣淫和四項靠妓女賣淫為生的罪名。
根據判詞,他涉及在2010年12月到2015年9月期間犯案,期間靠14名本地女郎,在超過500個提供[性.交]易服務的預約中,為他賺得39萬8250元,其中八名女郎已成本案證人。
案情顯示,被告原本是一家數碼媒體公司老闆,2009年他向一名陪游公司老闆李順基(54歲)學習如何經營和管理陪游服務,跟著邀請對方合資開娛樂公司,並設立網頁「Model2Nite」,提供高檔陪游服務。
來年,兩人拆夥後由被告獨資經營,並擴大版圖,透過主流媒體和社交媒體上刊登招聘廣 告,同時在網頁開創「XVIP」配套,只有繳付5000元的會員,才能看到配套里最高檔陪游女郎的資料和照片。
14名陪游女郎年齡介於22歲至29歲,每小時收費從1500元至3500元不等,如果顧客要延長時間,還可獲得半價折扣優惠。
被告將陪游女郎的照片和資料放上網,顧客聯繫他後,被告就會詢問陪游女郎是否要接受邀約,跟著讓對方到酒店、住家等地點進行交易,事後顧客可直接匯錢或電子過帳到公司戶頭。
被告和前夥伴李順基是於2015年10月,在警方展開的一起掃蕩行動中被逮捕,當時還有另一名男子張文暉(51歲)落網。
據警方調查,三人是三間不同陪游公司的負責人,被指合作關係緊密,都靠陪游女郎提供的賣淫活動獲利。
被告被指從女郎的收入中獲得豐厚收益,而且業務規模不小,為了起阻嚇作用,法官最後判被告坐牢23個月和罰款16萬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