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租戶原來是老千!灌迷湯騙老闆娘新幣$67萬!

@ 2017-10-04

咖啡店老闆娘申訴誤信「神」租戶,出資50萬元(約155萬令吉)投資公寓,半年可賺500萬元(約1553萬令吉),還把17萬元(約53萬令吉)存款全交給他,發現公寓屋主另有其人後報警。

60歲的周寶燕與兩女一子分權擁有勿洛北4街第88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男租戶顏金成(約52歲)在2013年3月簽下3年合約,租下共有7個熟食攤位和1個飲料攤位的咖啡店。

男租戶被指拖欠租金,結果引發官司,過程中卻揭發案中案。

根據老闆娘的宣誓書,男租戶第一個月就欠租。他2013年7月拿了一堆文件給她看,但她並不識字,對方自稱在警界與法律界頗有人脈,甚至能幫死囚逃過死劫,家屬會送上兩三百萬元致謝。

咖啡店老闆娘誤信「神」的男租戶,稱被騙67萬元(約208萬令吉)。(圖:聯合早報)

租戶自稱外號為「神」

男租戶自稱外號為「神」,老闆娘信以為真,也跟著這麼叫。當他要求她把銀行戶頭僅有的17萬元提出來時,她也照做,甚至在同年8月給了他50萬元,聽信他能在半年內以1000萬元(約3107萬令吉)出售公寓以及單位內的古董,分她500萬元。

豈料,男租戶遲遲沒有跟進公寓交易進展,甚至開始不接電話。過後,老闆娘請律師查詢公寓屋契後發現,屋主在2015年12月已把公寓賣給了別人,她才懷疑受騙。

不過,男租戶在答辯書中反稱,是老闆娘主動要給他200萬元(約621.5萬令吉)投資。

警方發言人證實,老闆娘去年8月18日報案,警方仍在調查此案。

咖啡店如今已換人經營。(圖:聯合早報)

稱能以「整箱」鈔票繳租

男租戶被指拖欠2年超過50萬元租金,稱能以「整箱」鈔票繳租,但沒有辦到,老闆娘女兒入稟高庭追討勝訴。

根據合約,男租戶首6個月原定支付2萬3200元的總租金,包括咖啡店租金、家具和器材租金以及戶外餐飲區租金,之後每個月得付2萬7200元。

老闆娘的女兒蔡美雲(40歲)代表起訴男租戶時稱,他從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欠下49萬6000餘元租金,他們前後只收到5萬元租金,另付2萬3102元給建屋局。她在2015年3月發律師信終止合約,兩天後取回咖啡店,男租戶還反訴要追討押金、提前解約費等13萬6000餘元。

高庭法官日前裁定訴方勝訴,下令男租戶繳付50萬5778元的租金和雜費,另加利息,並駁回男租戶的反訴。

兒子發現母親提巨款

老闆娘稱男租戶起初每晚都會打電話,唱福建歌曲給她聽。

老闆娘告訴《聯合早報》,孩子忙著自己的生意,她負責收租;直到兒子發現她的銀行戶頭提出許多錢,才揭發欠租以及投資之事。

老闆娘指男租戶能言善道,很會哄她開心,起初還會打電話唱《我為你奮鬥》、《要拼才會贏》給她聽,後來卻連電話也不接。

她說,她一生中沒人賺錢給她,卻平白給人拿走67萬元(約208萬令吉),所以非常難過。經歷這次事件,她會更加小心。(部分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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