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樣公開自己女朋友的照片,其實很恐怖。明明前一天仍很親密,今天分手就這樣做。」被前度男友暗示,或會把她以前拍下性感照片上載到「出賣女朋友」群組的Amy(化名),鬧爆這種男人十分恐怖。
「男友有時這樣要求,之後自己就感性大過理性,之後又不想他不開心,就拍了。其實都驚的,但始終在一起,就會信任他。」做文職的Amy覺得,公開前度女友性感照片的行為十分卑鄙,「說老實很無良,兩個人在一起(拍了性感照),是因為信任對方,但(分開後)竟然這樣做,我會覺得他們很卑鄙。」
她表示,以後也絕不會再拍這類性感照,「當然不會再拍(性感照),不拍就不會有事,有些事情女孩子真的要拒絕,就算是情到濃時也不可以。結婚也會離婚,何況只是男友朋友關係,隨時會分開,真的不要再將自己放在砧板上,否則對方隨時劏你一刀也不知。」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任何人如在網上發布裸露照片,或會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如照片被裁定為淫褻種類,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發布的照片如令他人名譽受損,相關行為亦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61條,即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當中包括「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
二十歲的Vanessa跟前度曾相戀年半,男友在澳洲讀書,Long D愛情比一般情侶更難維繫。兩人相戀期間,女方曾懷疑男方多次背著她私下約會女生,甚至無緣無故失蹤幾小時,雙方多次為此爭奪不休。
在雙方互不信任下,女方亦直認曾經「出軌」,早前跟另一位男生發生一。夜。情,還遭對方女友揭發,將二人情慾對話截圖,再私下轉發給Vanessa男友,男友聞訊後情緒激動,興師問罪,Vanessa雖然坦誠道歉,但最終亦分手收場。事隔幾天,Vanessa從友人中得悉,網上放上多幅她的性感私密照。
Vanessa一眼就認出是前度的的報復行為,她手持照片說:「佢將我跟他親密的短片放上網,有部份佢刪掉我們二人的樣子,令人感覺我是同其他男仔一齊,之後我查閱我倆之間設立的網上平台,好肯定根本係佢。」
網民一面倒批評,人人食花生,Vanessa批評網民沒有了解事件始末,而作出批評是對她不公平,甚至有人誣衊她是妓女,收八百元陪過夜,為此她哭過無數次,有家歸不得,擔心嚇怕父母,姊姊為她更茶飯不思;為怕別人認出,她出街會戴口罩及帽子來避耳目。她無奈地說:「有時候你食花生,請唔好作出咒罵,說話雖然可以不負責任,但請先諗下別人感受吧!」
朋友甚至叫她作出反擊,開設新戶口,張貼前度偷食罪證以牙還牙,但Vanessa卻不願意將二人私事放上網讓人食花生當笑話看。
她對於自己偷食行為深感後悔,並會檢討自己私生活。對於遭曾經深愛的男人出賣,她有感而發地說:「我想提醒所有女生,你無論幾深愛男友,大家處於熱戀期,都唔好影私密照,因為你唔知道分手後,對方會咩來傷害你,大家要小心!我好肯定以後都唔會再影呢啲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