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新加坡的《婦女憲章》保障女人的利益,讓男人聞風喪膽!但是,最近新加坡有一個丈夫在外面找小三,離婚還要分老婆的資產!聽起來特別不可思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讓我們來看看事件詳情:
新加坡某美容院女老闆查出破產丈夫在外有小三,而且還可能和小三已經生了小孩。丈夫申請離婚時,還和妻子爭美容院資產,堅持要分一杯羹。
這對夫妻是在1992年結婚,育有24歲和18歲兩個兒子。婚姻期間,丈夫曾在2003年被宣告破產,2014年才脫離窮籍。
根據離婚判詞,丈夫是在2015年和妻子分居滿三年時申請離婚。同年,妻子也派私家偵探暗中調查,發現丈夫在外面有小三,甚至可能和小三有了孩子。丈夫承認自己有小三,但不願透露到底有沒有私生子。這.......
兩人離婚時,對婚姻資產分配產生了分歧,包括女方開的美容院是否屬於兩人共同資產。
法官最終根據《婦女憲章》判妻子的美容院生意為婚姻資產,丈夫獲判美容院加上兩人銀行戶頭存款與公積金存款的43%資產。但雙方都不滿判決,都提出上訴。(鎮的不明白這樣的判決,男方還有什麼不滿的。)
根據判詞,妻子認為丈夫不該獲判美容院資產。美容院原本是她的獨資企業,但2013年美容院成為私人有限公司,妻子的兄弟也加入了。她聲稱自己只是美容院員工,美容院因此算不上婚姻資產。就算丈夫有份,妻子堅持美容院生意在2014年年底,只值3萬120新元。
丈夫不接受妻子說法,指美容院以往盈利每年達8萬多元至10萬多元,但盈利在2014年突然跌倒只有2120元,令人難以置信,他懷疑妻子沒照實出示美容院財務狀況。
法官認同丈夫的疑慮,但他沒有出示相關證據,來進一步的支持他的說法。
法官最後綜合手上所有的證據,裁定美容院生意目前值六萬元,並把這筆錢列入婚姻資產;經分配後,包括美容院、銀行戶頭存款與公積金存款在內,丈夫獲判房屋以外的婚姻資產的43%,妻子則獲判57%資產。
所以這起離婚案最終結果是丈夫出軌,離婚後還能分得妻子財產的43%(哦不!是夫妻共同婚姻內財產的43%),真是讓我們大跌眼鏡。
讓我們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 有本事搞就要有本事來養活她,回來向老婆要算什麼男子漢?
* 無恥的男人!為什麼丈夫在外養小三,妻子總是最後知道?
* 法官判給他就是合理的,看來找伴侶一定要找有錢的,保障呀,呵呵
* 說好的《婦女憲章》保障女人的權益呢?就是這麼保障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