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的理由那麼多,其實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

@ 2017-09-08

不結婚的理由那麼多,其實真正的理由只有一個

1

 

還是一個少女的時候,我曾無數次設想被求婚的場景。和言情小說里的浪漫情節並無二致。我以為我一定也會和女主一樣,仰著高貴的頭顱,等待著我的白馬王子單膝下跪。

 

而現實的情況卻是:

 

一個夏日的早晨,我和還是我男朋友的老公從浴室里出來,看著窗外的天兒,說了一句:「今天天不錯啊,登個記?」

 

他說:「行啊,走,跟我回家拿戶口本兒。」

 

結果到了他父母家,才知道戶口本兒被他爸爸的單位要走了,要辦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我們倆「哦」了一聲。

 

一個月之後戶口本兒拿了回來,我倆也沒猴急地趕緊去,而是在一個大家都不怎麼忙的日子裡,就去了,那不是什麼經過測算的好日子,所以排隊的人不多,很快就拿到了紅本本。婚姻登記處提供照相服務,一束鮮花,身後大紅色背景,需要花10塊錢。我突然覺得沒那個必要吧,也沒照,就回家了。

 

登完了我才想起來,嘿嘿,忘了告訴我父母了。我獨居很多年,戶口早就從父母家遷了出來,不必回家拿戶口本兒,也就忘了和他們說。

 

這看起來是一個潦草的決定,極其不夠正式,跟玩兒似的。

 

可現在的我就在這裡,再問我一遍,後悔嗎?後悔沒有給自己一個儀式,一個驚喜,一個感動。

 

我回答:「不,我從沒有後悔過。雖然曾經憧憬過,但是當真的有了結婚衝動的時候,我發現我根本不需要那些外在的形式。」

 

類似的事,我的好朋友也是這麼做的。曾經覺得領證該是一件慎之又慎,神聖不可侵犯,遙不可及的事。可當決定了的時候,竟然淡然得就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就那麼自然而然把自己給嫁出去了。

 

2

 

《我的前半生》里,唐晶和賀函兜兜轉轉那麼多年,唐晶終於正式地向賀函求婚了,卻遭到了拒絕。賀函說,就算求婚,也該是他來求,請給他一點時間準備準備,他要去買一個戒指,單膝下跪來向唐晶求婚。

 

陳俊生一語道破:結婚,沒有什麼准沒準備好,只有願不願意。所有的一切都是藉口,沒答應,就是不想和你結。

 

我遇到過很多在婚姻的問題上遲疑的人,曾經我認為他們各有各的難處,結婚是一件天時地利人和的事。可今天我覺得陳俊生這話說得很對,其實沒有什麼所謂的天時地利人和,沒有什麼特殊的timing,就是很簡單幾個字:願不願意。

 

我的一個朋友小琴,曾經深深地愛過一個男人。他們在各方面都很合適,唯一的差距在經濟上。小琴的家庭條件比較好,工作也很不錯,收入豐厚。而男方的家境貧寒,父母是農民,靠種地為生,他是村裡為數不多靠著自己的拼搏闖進城市站穩腳跟的寒門學子。

 

曾經小琴也猶豫過,是否能夠和這樣的家庭結合,是否能夠承擔起未來的種種不確定。可當她確定自己深愛著這個男人的時候,便拋開了這一切現實的差距,決定要和他結婚,共同承擔未來。

 

然而男方一次次猶豫,他說兩家的差距太大了,他覺得配不上小琴,擔心小琴的父母反對,擔心自己的家庭會拖累小琴。

 

當時我們是很理解小琴的男友的,他所擔心的確實是很現實的問題,婚姻本就是一件很現實的事情,與風花雪月的戀愛不同。我們以為時間會讓他看清楚小琴並不是一個嫌貧愛富的女孩,會讓他最終放下心裡的顧慮。

 

時間就這麼一過再過,戀愛一談就是三年,結婚的事情沒有絲毫進展,他並不吝嗇對小琴的愛,可一提到結婚就往後縮。

 

有一次,我們玩真心話大冒險的遊戲,小琴輸了,當即拿出了身份證和戶口本兒,問他敢不敢跟自己登記。

 

他仍舊是拒絕了。

 

原因是,這麼大的事怎麼能在一次遊戲中決定,豈不兒戲?

 

他說得沒錯,婚姻豈能兒戲。可不遊戲的每一天,他也沒有拉著她去登記啊。

 

小琴最後一次問他什麼時候可以結婚,他說,還沒有見雙方的父母,怎麼能夠結婚呢?

 

他們最終分手了。

 

小琴跟我說,她不止一次想要帶他回家見父母,他總說時機不成熟,自己混得不夠好,等準備好了再去。她問他什麼時候結婚,他又說,還沒見父母怎麼能結婚?那就見父母啊,可這就又回到了上一個問題,他覺得自己不夠好,不能去。

 

這是一個轉著圈兒也解決不了的死循環。

 

離開他的小琴很不甘心,她一直認為他其實很愛她,只是太過自卑,一度她甚至痛恨自己的優秀,如果不這麼優秀,她的男人是不是就不會這麼懼怕。

 

我已經走進婚姻生活好幾年了,現在的我一改當初的看法,或許這個男人的自卑多多少少占了一點理由。但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和小琴結婚。愛是一回事,兩個人結婚是另一回事,他還不想被套牢,舉出的所有現實難題,不過是藉口。

 

3

 

回想我和老公的戀愛往事。

 

相愛沒多久我們便同居了,一直住在一起,過著與夫妻沒什麼兩樣的生活,只是沒有那一紙證書。他的父母觀念很傳統,有點接受不了我們那種狀態,不理解:「都住在一起了,乾脆領個證兒得了,為什麼還不結婚呢?」

 

當時我也搞不清為什麼。

 

我們都是以結婚為前提戀愛的,誰都沒有把這一場愛情當做兒戲,但是在當初我們確實享受了很久的同居的日子,我和他都不曾觸及婚姻這個話題。

 

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就是還不想。

 

我的內心還沒有準備好,對於婚姻仍有一點懼怕。我不知道我們會不會像別人說的那樣,結了婚就成為了親人,愛情靠後。我不確定,我是否能夠和這個人長長久久幾十年不生厭。我不知道我能不能扮演好妻子這個角色。

 

同居雖然表面上已經和夫妻沒有多大差別,其實有著質的不同。我們雖然住在一起,但身心仍然是自由的。對於彼此而言我們毫無負擔,也就毫無責任,今天我們可以開開心心膩在一起,明天就可以說分手。我們不必承擔對方的什麼,在內心深處,我們仍只屬於自己,而不屬於對方。

 

我們有絕對的自由,仍有無限的選擇。

 

我們可以隨時退出。

 

可以任性地撩開腿就走。

 

不管對方的死活。

 

一旦結婚,所有的一切都變了。所有的一切將不再以自己為出發點,而是以雙方。

 

在那些我還沒有準備好的日子裡,我嘴硬說:「不屑於婚姻。」

 

其實,只是,還不想結婚。

 

而當我和他,一旦彼此確定了,我們終於有一天在內心裡清楚地確定了我們可以承擔彼此的過錯、醜態、可以一起去扛不知名的未來的時候。婚姻不再成為困擾和問題,而是成為一個我們必走的階段。

 

所以我們可以輕描淡寫說一句:「登記去呀。」就去了。

 

其實內心那份重量,都已經足夠了。

 

4

 

當你義無反顧地要和一個人共度一生的時候,你會被自己的內心所打動,那份終於確定的感覺會令你感到從未有過的幸福。

 

這種幸福是自然而然產生的,不是什麼儀式可以加註的。

 

需要的只是對方簡簡單單一句:「我願意。」

 

我也聽說過有一些人因為沒有一個完美的求婚儀式,沒有大大的鑽戒,沒有父母的祝福,沒有這個沒有那個而不肯登記結婚。

 

其實,一切真的都是藉口。

 

其實是內心還不夠篤定,所以需要一個盛大的儀式來幫自己定下心,需要一個難以抗拒的厚禮來讓自己徹底拋棄猶疑,需要一個外界的推力幫助自己硬著頭皮走進去。

 

婚姻根本就不是一個深淵也不是夢境。只是人生的下一個階段而已,哪裡需要這麼多的人和物幫你下決心。決定權從來都只在自己的內心,願不願意走進去,就這麼簡單。

 

如果有一天,一個人面對結婚的提議顧左右而言他,不管多麼言之鑿鑿,都只能證明一點,他還不想結婚。

 

或許,只是暫時還不想結婚。

 

或許,是不想和你這個人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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