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片)美麗華董座剛傳婚變 又遭欠稅遭禁奢 前妻擁2家庭 現在還禁搭小黃

@ 2017-09-03

擁有美麗華百樂園、影城、高爾夫球場等知名事業體的美麗華集團,驚傳掌門人黃世傑婚變。黃世傑拿著澳洲法院的判決,回台登記離婚,結果被妻子提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訴訟反擊。

 

 

不料,官司審理的過程中,卻意外爆出黃妻擁有2個家庭,與黃結婚生了3個小孩後,居然同時在澳洲與前夫長期同居,還安插與前夫生的子女到美麗華澳洲公司擔任董事,並涉嫌侵吞1億多元信託基金的驚人內幕,讓黃自覺20年的婚姻,如同一場騙局。

7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針對一起「確認婚姻關係存在」的訴訟,做出宣判,此案的被告是現任美麗華集團掌門人黃世傑,原告則是與黃結婚20年的妻子陳寶珠。法官認為,黃向澳洲法院訴請與陳離婚獲准,回台登記有效,因此判決陳寶珠敗訴,2人已沒有婚姻關係。

針對台北地院的一審判決,陳寶珠有權上訴二審,但官司審理的過程中,意外掀出陳回澳洲時,仍與前夫同居,甚至把與前夫生的子女,安插進美麗華澳洲公司當董事的驚人內幕,已重創這位美麗華集團掌門夫人的形象。

知情人士透露:「雖然黃世傑贏了官司,但心情五味雜陳,甚至懷疑這場20年的婚姻,是妻子與前夫串通好的一場騙局!更讓他不滿的是,妻子瞞著他,要父親黃杏中(美麗華創辦人)簽署信託契約,準備把1億多元移轉給兒子,害黃世傑被兄姊誤會,以為他想私吞家產!」

對於婚變風波,本刊致電黃世傑,黃表示這是家務事,且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便回應。本刊另致電陳寶珠,並在其臉書留言,截稿前均未獲回應。至於替陳打官司的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獲客戶授權發言,也不方便替本刊聯繫陳。

美麗華黃家成員、美麗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黃春福,因欠稅3.6億,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上周首度對他發出禁奢命令,也就是說,只要他從本月起至明年2月底止,被發現搭乘高鐵、出入高檔飯店消費等奢華行為,執行署不排除以他隱匿資產為由聲請拘提,甚至聲請管收3個月追稅。

依據禁奢命令規定,禁止贈與他人逾2000元財物、使用逾2000元商品或服務,即使第三人免費提供也不行。由於黃春福遭禁奢期限,包含了明年農曆春節在內,因此黃在明年過年期間,不可以赴高檔酒店圍爐吃年夜飯、不得發給兒孫輩超過2000元紅包,也不能收紅包。黃春福只要被發現有這些行為,就是違反禁奢命令。

執行署8月底公告一波欠稅大戶檢舉名單,共有黃春福、欠稅1.1億的名律師?錦樹、欠稅3000萬的前立委郭政權9人,其中,黃、?2人被發出禁奢命令,期限自9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止。

64歲的黃春福,是美麗華集團「二董」黃榮華的長子,與弟弟黃春發等人經營美麗華大飯店、美麗信酒店、德安開發、志信國際等知名公司。

黃春福因2002年5月美麗華飯店以45億出售土地給國華人壽,他與弟妹黃春照、黃春發、黃秀美4名股東,事後藉著循環投資移轉股權方式來避稅,國稅局要求補繳以及罰鍰,4人提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國稅局移執行署台北分署追討,黃秀美已經全數清償,然而黃春福3兄弟仍然有滯欠。

多年來,台北分署陸續查封黃春福等人股票、不動產追稅,原本欠稅5億、2.9億的黃春照、黃春發,各已清償1.5億、1.4億,尚餘3.5億、1.5億稅款;至於黃春福僅追回約4000多萬,仍積欠3億6619萬多元。

因此台北分署決定對黃春福祭出禁奢令,禁止他投資股票、期貨;購買、租賃或使用2000元以上商品或服務、搭乘計程車、高鐵、飛機,去酒店、夜店、舞廳、KTV、四星級飯店消費,以及每月生活費不准超過2.4萬等,並且呼籲民眾檢舉,將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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