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大馬土著有著怎樣的定義呢?若符合定義,是否意味著誰都可以成為土著呢? -路透社-
當提及「土著」時,會馬上聯想至「馬來人」,以及想起在過去數十年,積極提及平權措施政策的沙巴和砂拉越少數原住民。
隨著大馬印裔穆斯林近期要求被列入被稱為「土著」的特別群體,你可能會問:你是否也能要求「成為」,或是必須「生為」土著?
1.什麼是土著?
在聯邦憲法裡是找不到土著這字眼,這意味著其含義並沒有一定的基準。
憲法第160條文只賦予「馬來人」的定義,即是該國民必須是穆斯林、 慣性應用馬來語、生活遵循馬來習俗,以及必須是在大馬出世的父母所生。
大馬統計局數據顯示,截至今年年中,大馬人口預計將突破3200萬人,其中在2870萬公民當中,共有1978萬名土著,而華裔和印裔分別占666萬人及不超過200萬人,其他族群則占28萬4000人。
另外,在這多元種族的大馬,有著異族通婚的例子,並不是一個不尋常的景象,這會導致相關族群的種族身份有著一定的彈性。
2. 怎樣才能成為一名土著?
憲法賦予「馬來人」的定義,是否表示儘管是不同族群的國民,只要符合憲法所闡明的標準,就能被社會和政府認同為馬來人呢?
相同的,誰才能被正式認可為真正的土著呢?
如果一些社群的世代祖先已在大馬紮根,或該些和馬來人或東馬原住民及當地人通婚的人,或他們信仰伊斯蘭及一直遵循著馬來習俗和語言,或在政治權宜之計允許下,那他們是否能稱為自己為土著呢?
這會是一個複雜的問題,但至少有個群體提出了相關問題,土著權威組織(Perkasa)上周呼籲政府能對土著身份做出深入探討,並詢問印裔穆斯林是否因宗教信仰,而被賦予土著身份。該組織也提問,其他種族的穆斯林是否也能授予相同身份認可。
3. 這只是一個標籤,不是嗎?
是,因為部分土著會感覺自己的社群,已準備好獨立自主,無需依靠該身份生活。
不是,因為土著身份有著一定的經濟福利和確實的優勢,這往往與馬來人和東馬原住民的特權重迭。而憲法第161A條文能找到沙巴和砂拉越「原住民」的定義。
至於憲法第153條款也講述,憲法授權國家元首保障及維護馬來人和東馬原住民的「特殊地位」,以及其他社群的「合法權益」。然而,條款里並沒有使用「權利」和「特權」等字眼。
而這條款經常被被視為,在獎學金、教育或培訓特權、公務員職位、特殊設施、商業或貿易活動許可證或准證等方面,給予馬來人和東馬原住民的「固打制」。
不過,憲法第153條款所闡述的特權,也有特定的限制,以保障其他社群。
大馬人能快速找到現實生活中,親土著政策的例子,如幫助相關社群趕上發展進度。而有者也質疑政府大學入學資格和獎學金已不再是以學術成績為準,而種族在其中扮演一定重要角色。
另外,證券監督委員會相關報導顯示,希望能在大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至少要向土著投資者提供12.5%的股份,而新發展項目的優惠房地產單位的強制配額,在不同州屬將會有不一樣的比率,如柔佛去年提供40%配額,接著是森美蘭州(50%)及吉蘭丹(70%)。
聯邦政府也於今年4月推行了土著經濟轉型路線圖2.0(BETR),該計劃甚至超越了現有經濟措施,改善土著社群在教育、健康、收入水平及資產擁有權等領域的福利。
4. 一半的身份?
有趣的是,一向只開放予土著的國民信託基金有限公司(ASNB),現在也歡迎另一組被稱為「少數民族」的本地投資者。
該公司列明了細則,詳細說明土著選項的人士,包括是穆斯林的馬來人,但在這選項下,其他土著人民,如大馬半島和東馬原住民、或沙巴人與砂拉越人結婚生下的孩子,並沒有一定需要符合穆斯林這條件。
除了註明所需的文件和哪個部門或可能提供土著身份認證外,該公司網站也清楚列出,東馬人需根據父母的身份,符合相關的投資資格。
那麼有資格投資這只限於土著的信託基金的「少數民族」還包括誰呢?他們分別是暹羅或泰國人、葡萄牙或歐亞或塞拉尼人、改教穆斯林或無土著身份的穆斯林,以及印度穆斯林。
還有哪些人一直都要求被列為土著呢?根據過去的新聞報導,那包括馬六甲遮地族,或印度峇峇娘惹(印度和峇峇娘惹的混血孩子)。而有著暹羅血統的大馬人之前也曾被授予土著身份。
那麼享有土著權益的,必須要是切實的土著,還是擁有一半土著身份的人們?
誰是土著?誰能成為土著?這一切被挑起的相關問題,看來只有掌權的政府才能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