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出生就被親生父母送人了,因為我是女孩,上面有個姐姐,我是老二,我的養父和他們有點遠親,後來聽說他們又生了一對雙胞胎弟弟。
在我16歲的時候終於不用在過這樣的日子了,我給我養父出去打工了,我養父在外面撿廢品賣,我就進了一家小公司打工,一個月800多,到我19歲的時候就回家相親,結婚了。因為我養父覺得我大了,怕我在外面談了吧,12年臘月26我結婚的,也是從結婚的時候我親生父母才聯繫。
那天我去街上買結婚用品,突然我鄰居遇見我說,你怎麼還在這裡啊,你親生父母來找你了,聽說你要結婚了,來給你添禮呢,我當時自己都蒙了。
我急匆匆的趕回家,到家一看,我養父,我伯父,還有我未來的婆婆,公公,一屋子人,還有我那所謂的媽媽,和兩個雙胞胎弟弟我爸沒來,我養父說那個是你媽,我當時都傻了,沒想到是這個情況下遇見的。
養父說,她既然來了,你就認了吧,等我死了你也有個人疼,也有個親戚走,我當時就想大不了就當普通親戚走走,一年只去兩趟而已,我就叫了媽。
大年初二的時候回門,我就去了那個家,也見到了我的親爸爸,當時相處的還可以,後來在我要回去的時候,我媽說能不能把我的彩禮錢拿出來給弟弟蓋房子娶媳婦。我一聽就覺得怎麼有這樣的人,剛見面就要我拿錢蓋房子。當時我就直接拒絕了,回去之後我和我養父他們說了這事,他們都很氣憤,叫我再也別回那個家了,就當沒那個家了。我也決定以後和他們斷絕聯繫,原本還以為他們念及親情來找我的,哪知竟是想叫我用彩禮錢為他們蓋房。
真的很無奈,怎麼會有這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