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滿政府效率太爛帶著「30萬個硬幣」教訓他們!沒想到卻意外讓民眾們「得到好處」!

@ 2017-07-26

政府機關的辦事效率太低,會給民眾造成很大的麻煩,不過也有人想辦法反擊。去年時,美國維吉尼亞州男子Nick Stafford買了一台新車,需要登記並繳納3000美元(約新台幣94800元)的交易稅。他本來以為很輕鬆就能辦好,沒想到事情卻越來越混亂。 為了瞭解細節,Nick專門打電話到當地汽機車監理所詢問,不過電話沒有被接通,而是轉到了統一的客服中心。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根據美國《資訊自由法》才找到那間監理所的電話號碼。

鬆了一口氣的Nick剛準備開口,那邊的職員卻以「非公用電話」為由,不再理會他。這下暴脾氣的Nick徹底被激怒了,他決定將監理所告上法院,希望相關責任人被處罰,不過法官駁回了他的請求。 求助法律無門的Nick決定自己解決。那天他特別將3000美元稅款換成30萬個1分錢硬幣,然後用5台推車將它們運到監理所。這些硬幣重達725公斤,監理所的員工花了7個多小時才將硬幣數完。

這件事花費了Nick大量時間,他還花錢買了推車等物品。不過他如願以償得到了其他稅務單位的電話號碼,還將它們公布到網路上,其他有需要的人不必像他一樣,因為找不到電話號碼生氣著急了。能夠把民眾逼到這種程度,當地監理所的辦事效率到底有多低! 本篇文章摘取自網絡

 

《資訊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 簡稱FOIA,也譯作情報自由法、美國資訊自由法案)是美國關於聯邦政府資訊公開化的行政法規,頒布於1967年。

主要內容

《資訊自由法》的主要內容是規定民眾在獲得行政情報方面的權利和行政機關在向民眾提供行政情報方面的義務:

聯邦政府的記錄和檔案原則上向所有的人開放,但是有九類政府情報可免於公開;

公民可向任何一級政府機構提出查閱、索取複印件的申請;

政府機構則必須公布本部門的建制和本部門各級組織受理情報諮詢、查找的程序、方法和項目,並提供資訊分類索引;

公民在查詢情報的要求被拒絕後,可以向司法部門提起訴訟,並應得到法院的優先處理;

這項法律還規定了行政、司法部門處理有關申請和訴訟的時效。

 

重要意義

《資訊自由法》是美國人民爭取新聞出版自由鬥爭的重要成果之一。該法律雖然是面對一般公民的,實際上真正查閱資料的是記者,他們有了更大的採訪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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