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泰國要注意啦!】泰國政府規定:身上沒有2萬泰銖或遭拒絕入境! (約2553令吉)

@ 2017-07-19

【去 泰 國 要 注 意 啦!】泰 國 政 府 規 定:身 上 沒 有 2 萬 泰 銖 或 遭 拒 絕 入 境!(約 2553 令 吉)

泰 國 政 府 近 期 抽 查 觀 光 客,是 否 攜 帶 足 夠 生 活 費,移 民 官 可 以 懷 疑 入 境 者 可 能 在 泰 國 非 法 工 作 而 拒 絕 入 境。

泰 國 規 定 入 境 旅 客 生 活 費 支 出 為 每 人 2 萬 泰 銖(約 2553 令 吉)。

近 來 有 外 國 遊 客 抱 怨 入 境 泰 國 時,被 要 求 出 示 攜 帶 的 現 金,若 不 足 額 度,

即 使 出 示 回 程 機 票 和 旅 館 訂 單,同 樣 遭 移 民 官 拒 絕 入 境。

泰 國 政 府 規 定,為 確 保 入 境 旅 客 在 泰 國 的 生 活 支 出,必  須 攜 帶 足 夠 費 用,

個 人 為 等 值 外 幣 2 萬 泰 銖,家 庭 是 4 萬 泰 銖。

近 日 有 台 灣 民 眾 前 往 緬 甸 以 落 地 簽 方 式 ,遭 拒 絕 入 境,於 是 轉 往 泰 國,但 同 樣 被 拒 絕 入 境,原 因 待 查。

泰 國 政 府 對 非 法 工  作 者 採 取 嚴 格 取 締 措 施 ,移 民 官 可 懷 疑 前 來 泰 國 旅 客 的 目 的,因 此 才 有 抽 查 隨 身 財 物 的 作 法。

泰 國 移 民 局 這 項 規 定 很 早 就 存 在,實 施 情 況 不 一,近 期 連 持 留 學 簽 證(ED)旅 客,也 被 要 求 出 示 足 夠 生 活 費。

此 新 聞 一 出,許 多 大 馬 人 都 表 示 幾 個 月 前 去 泰 國,帶 不 足 2 萬 泰 銖 也 沒 有 被 驅 逐。

 

但 也 有 網 友 認 為 這 項 規 定 只 是 針 對 中 國 遊 客。

實 際 情 況 看 來,使 用 落 地 簽 證 進 入 泰 國 被 抽 查 的 機 率 頗 高,

建 議 入 境 泰 國 的 民 眾 仍 需 準 備 妥 當,以 便 移 民 官 的 檢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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