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大耳窿債務不還,一天罰款1600令吉,人妻原本只借2000令吉,最終卻揹債1萬7500令吉,險釀離婚。
據了解向非法借貸公司(大耳窿)借貸,除了高利息,罰款更是驚人,若在指定時間未還錢,即使僅差1分鐘也得罰款。
李女士展示大耳窿追債和恐嚇短訊,並清楚寫明拖帳一天,便罰款1600令吉。
婦女李女士(38歲,打工族)今日在記者會指出,大耳窿每天下午4時就要收債,如果收不到錢就罰款800令吉,凌晨12時再沒有收到錢加罰800令吉,總計拖延一天1600令吉。
她說去年11月份,她本來只向一組大耳窿借2000令吉周轉,豈知事後陸續接獲其他大耳窿的「借貸短訊」,誘惑她再借貸繳還上一組大耳窿的利息和罰款。
這造成她最終欠下12組大耳窿,總計1萬7500令吉,這筆債務還不包括利息。
結果,她在過去兩三個月,天天被大耳窿致電或短訊騷擾,精神崩潰,便於6月份找上柔州人民社警主席葉一德,在對方援助下還清債務,希望大耳窿不要再找她追債。
12組大耳窿來自4家公司,誘惑李女士一再借貸,讓她揹負巨債。
住在新山的李女士與丈夫育有2名孩子,孩子尚在唸小學。她透露其月薪僅2500令吉,家庭經濟周轉不來,才在朋友介紹下向大耳窿借錢。
她說自今年4月起,便開始遭大耳窿騷擾,每天恐嚇如果不還錢,便上門潑紅漆、鎖鐵鍊,並警告她回家小心,甚至不排除去她的工作地點鬧事。
葉一德說,當事件東窗事發後,女事主的丈夫甚至險些要離婚,他見女事主並非因賭博借貸,才出手援助。
葉一德(右)見李女士並非為賭借貸,也不想見夫妻離婚,便答應幫忙還債。
大耳窿食髓知味,疑混水摸魚再追債!
葉一德說,他於本月16日約見所有大耳窿,發現李女士欠下的12組大耳窿,其實僅來自4家非法借貸公司,並利用各種手法誘惑李女士借更多的錢。
他說,與對方洽談後,最終以1萬3000令吉成交,償還所有債務,沒想到李女士事後竟還收到一兩通「追債電話」,指尚欠2000令吉。
葉一德說,這種案例常見,一些大耳窿會混水摸魚,企圖趁事主搞不清究竟欠了多少組債務下,意圖欺騙牟利。
他警告,在1951年非法借貸法令5(2)條文下,沒有執照借貸者可被罰款25萬令吉至100萬令吉,監禁不超過5年。
葉一德說,如果再有大耳窿騷擾向李女士追債,他將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