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世很可憐,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的父母就因為事故離開了我,我一直是叔叔家長大的。雖然父母出事後,有一筆賠償金,但是由於我還年幼,這筆錢直接交由了我嬸嬸保管。我一直覺得,嬸嬸肯收留我就是因為那筆客觀的賠償金,但是就算如此,我的童年還是生活在黑暗中。
嬸嬸家有個女兒,比我小1歲。從我有記憶開始,我就沒有和她一樣被平等對待過。每次家裡有好吃的,都輪不到我,嬸嬸第一個會留給妹妹吃,對我說的好聽,我是姐姐,要讓妹妹,等妹妹吃完就給我吃。但是等妹妹吃完,剩下的都是殘渣,有的時候甚至連湯帶水都吃掉了,我只能站在一旁乾咽口水。
嬸嬸每個季節都會給妹妹買好幾身新衣服,但是我卻從來沒有,每次穿的都是妹妹的衣服,但是畢竟比妹妹大,所以衣服穿在我身上總是奇形怪狀,好在學校規定上學一定要穿校服,所以嬸嬸只能按照學校的規定給我定了2身校服。平時我都習慣穿校服在外面,這樣同學也看不到我的囧樣。
原本嬸嬸不打算讓我讀大學,但是我成績很優秀,考到了全校的前3名。學校老師特意來我家囑咐嬸嬸一定要好好培養我,除了大一的學費是嬸嬸出的以外,之後的所有學雜費都是我自己勤工儉學得來的。
大學畢業後,我找到了一份心儀的工作,從此我便搬離了嬸嬸家,住進了職工宿舍。我工作很努力,為了早點出人頭地,我幾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工作第一年,領導就破格升職我做了組長。往後的日子,我也一層層地往上爬,終於,我做到了公司的副總。
現在我30歲了,事業穩定,也要考慮我的人生大事,經過朋友介紹,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我們感情很穩定,因為都是奔著結婚而去,戀愛3個月我們便領證了。
婚禮安排在半年後,我通知了嬸嬸,也順便找我嬸嬸去要當年父母留給我的賠償金。沒想到嬸嬸居然說供我讀書,供我吃穿都用完了。整整幾十萬的錢,沒怎麼用就沒了??為了這事,我和嬸嬸鬧的非常不愉快。
婚禮的前幾天,我再三確定了出席婚禮的賓客,得知嬸嬸也會來,我便偷偷做了準備。婚禮當天,嬸嬸如期而至,我面帶笑容地接待了她,拉著她的手說:「感謝嬸嬸這些年的養育情,沒有你就沒有如今的我。為此我特意準備了一份禮物要送給你。」我喊出了事先安排的律師朋友,拿出了一份起訴函交給嬸嬸,說:「你說當年父母留給我的賠償金已經一分不剩,為此我保留我的質疑權,我會起訴至法庭,讓法官來裁定這筆錢的來龍去脈。」
面對我的這份大禮,嬸嬸整個臉都綠了,轉頭就離開了現場。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