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喊冤,表示事先已經說明沒賣「貓山王」,而是如假包換的「貓王」品種。
女郎申訴花了83新元,吃到的質量差的榴槤。(網絡截圖)
夫妻倆聲稱要品嚐「貓山王」竟變成吃「貓王」,網上發文吐苦水。
新加坡一對夫妻到芽籠吃榴槤鬧糾紛!
一名女郎在網上申訴,上周到芽籠11巷附近一檔榴槤攤吃榴槤,花83元(約257令吉)購買「貓山王」卻發現肉少質量差,與攤主理論時指對方還理直氣壯稱自己賣的是「貓王」不是「貓山王」。
她將經歷放上網,提醒其他食客。
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據描述,她當時和丈夫一起光顧,她本身坐在座位上等候,丈夫則到攤位前選榴槤。
女郎稱,吃了兩口(榴槤)就吃不下了,比喻味道如同沒煮透的又反覆煮的蕃薯,並指兩人吃不下一半丟進垃圾桶,
「老公不甘心打開最後一塊,更加吃不下。」
她對此感到非常不滿,於是請老闆過來問個清楚,想知道自己吃的到底是什麼榴槤。豈料她稱被告知,所吃的不是「貓山王」,而是「貓王」。
女郎稱所吃的榴槤不但沒味道,更沒有榴槤的香氣,榴槤攤位上卻大大小小掛著幾個醒目牌子,都寫著「貓山王」,因此覺得自己上當。
「我們賣榴槤也很講究信譽與品質的,因此都會先讓顧客試吃,如果對方滿意了,我們才開給他。開榴槤之前都會跟對方說明,現在售賣的是什麼品種。」
攤販謝先生表示,如果對方吃了之後覺得不合口味,就應該馬上通知,而不是等到吃完了再來投訴。
「如果顧客吃了一口,覺得不如我們所保證的,就該立即告訴我們,這樣子我們也很願意再換一個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