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大馬就來被他們玩慘了!什麼都要馬來文。。?快看!你們能介紹這樣的歪理?

@ 2017-07-06

最新消息!大馬就來被他們玩慘了!什麼都要馬來文。。?快看!你們能介紹這樣的歪理?

 

 

 

 

 

內閣今日一致議決,取消所有符合資格並以合約聘請的UD41級醫療人員可豁免大馬教育文憑(SPM)考試馬來文及格的條件。

這意味著,政府醫院的所有UD41級醫療人員,包括合約醫生和實習醫生,都必須擁有SPM馬來文及格。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說,內閣也指示衛生部必須重新修正《1971年醫藥法令》,強制所有實習醫生在兩年的實習期間前,就必須擁有SPM馬來文科及格的條件。

 

阿末扎希也證實,這批沒有SPM馬來文及格的實習醫生只有23人,並非如報導所指的200、300人。他今日召開記者會時指出,內閣也議決,維持國內所有公務員都必須擁有SPM馬來文科及格的條件。

他強調,所有公務員的職位都不會有任何馬來文可被豁免及格的條件出現。

外籍人士不受限

 

阿末扎希指出,上述條件只局限於大馬人,外籍人士則不受限。

他強調,內閣絕對會維護馬來文的地位,而聯邦憲法第152條文及1963/67年國語法令也清楚闡明,馬來文是我國的官方語言。

另一方面,衛生部長拿督斯里蘇巴瑪廉指出,內閣決定,即日起要在我國申請當實習醫生、合約性質的醫生或正式醫生,包括之前被豁免的合約醫生,都必須擁有大馬教育文憑(SPM)考試馬來文科及格的條件。

 

他說,至於早前政府同意讓實習醫生可豁免該條件,以進行2年實習的合約醫生,衛生部建議可讓他們繼續擔任合實習,不過必須補考SPM馬來文。

他指出,公共服務委員會在2003年允許衛生部的固定職位給予豁免大馬教育文憑國文及格的條件,當時,我們從幾個國家聘請醫生,這項政策延續迄今。

 

他說,後來,衛生部也在2015年決定,所有職員必須獲得大馬教育文憑國文及格的資格,而公共服務局也與來年致函該部,說明所有的駐院醫生必須獲得國文及格的資格。

他表示,這一批實習醫生有23人,其中11人是馬來人,他們其實是大馬外交官的孩子,早前因跟隨家人到國外生活,然後接受國外教育,現在完成大學醫學系的課程回來大馬,因此申請在國內的醫院進行實習。

 

他指出,另外12名為非馬來人,其中一部分也是公共服務局(JPA)獎學金的學生,不過他們早前可能是通過A水平(A level)申請JPA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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