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公積金EPF購買房屋
想使用公積金第二戶口裡頭的存款進行房屋買賣交易必須符合以下4項類別。在這4項類別里,每個類別有2種情況,公積金局將觀察2種情況所需的存款數目,然後選擇最低的存款數目的情況獲批。
1. 購買個人房屋Pembelian Rumah Milik Individu
購買個人房屋時
a. (屋價)- (房貸)+ (屋價的10%)
b. 第二戶口的結餘款額
公積金局將觀察a項和b項,視何者為低而決定。
2. 100% 房屋貸款Pinjaman Perumahan 100%
用戶貸款房子的時候,
a. 10%房屋首期
b. 第二戶口結餘款額
公積金局將觀察a項和b項,視何者為低而決定。
3. 和家人聯名房屋購買Pembelian Bersama Suami / Isteri / Ahli Keluarga Terdekat
a. (屋價)- (房貸)+ (屋價的10%)
b. 第二戶口的結餘款額
公積金局將觀察a項和b項,視何者為低而決定。
4. 房屋現金購買Pembelian Secara Tunai
在免貸款購買房屋的的情況下
a. 房屋價格 + 10%房價
b. 第二戶口的結餘款額
公積金局將觀察a項和b項,視何者為低而決定。
例子:
小李想提取公積金第2戶口的存款來購買房子。小李購買的房子是以個人名義註冊,和向銀行申請100%的銀行房屋貸款(免10%頭期),所以小李符合的類別是第2項(100% 房屋貸款Pinjaman Perumahan 100%)。
小李的房屋價格是40萬,所以10%房價是4萬。以第2類別100% 房屋貸款Pinjaman Perumahan 100%的情況下:
a. 10%房屋首期是4萬
b. 小李第二戶口的存款是3萬&
依照這個例子,公積金局將批准小李提取全部第二戶口的存款作為購買房屋用途。這是因為,4萬首期和3萬存款,公積金局批准最低的數目(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