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準備回國為亡母奔喪,36歲菲傭向僱主取回護照時,且被揭發偷竊罪行。
她一個半月內五次打開僱主保險箱和衣櫃,偷走價值逾2萬5000元的現款、首飾和八個名牌包包。
女傭奔喪不成,反被逮捕,被判坐牢八個月。
據《聯合晚報》報道,被告是來自菲律賓的米雪·馬龍(36歲,女傭),共面對七項與監守自盜相關罪名,
控方以其中三項進行提控,其他則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被告在4月20日已認罪,今早被判坐牢八個月。
案情顯示,被告從去年5月就在東海岸一帶的公寓工作。身為女傭的她可在工作時,進入屋內所有房間。
去年10月24日,被告因為母親過世,要求回國奔喪。僱主答應女傭要求後,開保險箱取出護照時,
卻發現保險箱內的大批金銀首飾和現金不翼而飛。
僱主過後翻查主人房衣櫃,發現八個香奈兒、LV、Coach 的名牌包包也不見,報警調查。
調查顯示,女傭去年9月整理主人房時,發現衣櫃里藏有多個名牌包包,所以萌起偷竊念頭,把包包拿走。
同時,女傭也在衣櫃抽屜里發現保險箱的鎖匙。她過後在兩周內,四次用鎖匙打開保險箱,
偷走大批首飾和三個不同國家的貨幣,盜走物品款額共高達2萬5384元75角。
法官下判時嚴厲譴責女傭,指她背叛僱主的信任,行為令人「觸目驚心」。
法官指出,女傭第一次偷竊後還不知錯,反而變得更大膽,一再下手。
法官說,即便女傭沒有前科,但她屢次向僱主下手,不可被視為初犯,而她「無前科」的背景,也不足視為求情因素。
左圖:僱主發現原放在保險箱裡的首飾和現金不翼而飛。(示意圖) 右圖:女傭偷走僱主的項鍊和戒指等首飾。(檔案照)
據《聯合晚報》,被告趁帶孩子上學時, 把賊贓轉交給同鄉女傭, 請他們變賣物品,帶她匯錢回鄉。
案情顯示, 被告帶僱主的孩子上學時, 把其中6 個名牌包包帶在身上, 在學校外交給另一名常見面的同鄉女傭。
被告聲稱, 名牌包包是她收到的贈品, 請同鄉女傭幫忙變賣, 也讓同鄉女傭把偷來的現金匯回菲律賓。
被告之後把一部分的首飾贓物轉交給第二名同鄉女傭, 請她把物品當掉, 從中換取2300 元現款。
現款和首飾偷到手後, 女傭把贓物藏進米桶, 以為可以瞞天過海, 卻被警察搜證時找出。
案情顯示,女傭偷走僱主的首飾和現金後, 把部分小件贓物藏在廚房米桶, 以為可以隱瞞罪行。
被藏進米桶的贓物, 金戒子, 項鍊, 手鐲, 名牌耳環 跟寶石等。
女傭原本有意等到回菲律賓時, 才從米桶里拿走贓物, 不料如意算盤卻被打破。 贓物最終在警方搜證時被發現。
女傭偷走的首飾現金價值達2萬5384元, 但警方只獲取部分贓物, 還有1萬332 元未被尋獲。 女傭至今也未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