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怒訴:潑婦竟在商場裡公然欺負我3歲的幼兒!警察卻管不了無賴...

@ 2017-07-03

一名媽媽的來信怒訴:她和孩子出去吃飯時,一位陌生的新加坡女子因為一點小事情,居然伸手去打自己的小孩,而且態度還蠻不講理,這樣她感到的十分氣憤。讓我們來看看到底發了什麼!

網友投訴吐槽

6月29日晚上7:30, 我和孩子們在Bedok商場負2樓的拉麵館吃晚飯,角落有兩個鄰桌沙發桌,相隔很近。

我3歲的孩子去櫃檯請求服務員幫忙剪短麵條後返回,用手撐扶了一下鄰桌的沙發座位。隔壁那熊女人舉起巨掌的狠力捶下來,還好我孩子手抽離得快,沒挨到打。但因她用力過猛造成很大動靜,隔壁幾桌食客都抬頭觀望。

我很生氣的質問她:你是荷爾蒙失調還是精神有問題?為什麼打我孩子?

她(新加坡英文可以判定是本地人):你的孩子影響我吃飯,影響了我10次(雖然她早已吃完,在等同夥),摸了我座位10次。

我:如果我的孩子犯錯,你大可找我理論,甚至嚷嚷他走,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給你打我孩子!你真是荷爾蒙失調,這麼恨小孩。

她炫耀地回:你讓飯店調CCTV呀?我打了他,但又沒打到,他手動了。

我生氣地罵:你個瘋女人,你沒受過教育吧?

想著與這種瘋子理論無意,我拿手機報警,開揚聲器,她見狀給我拍照後立馬遛了。我送了她一個中指。

警察10分鐘後到達,我具體描述過後,他們說無法在商場找到她蹤影。按新加坡法律,她只要沒打到,騷擾滋事罪名就不能成立,只能不了了之。

新加坡的媽媽們,保護好你們的孩子,遠離這個熊女人。

有些事說明下:

1)麻煩請不要說一個巴掌拍不響之類的話!這巴掌我還真沒拍,世上總有混的慘的奇葩無緣故挑事讓他人遭罪。

2)發帖不是為博同情,我態度同樣強硬。我不為自己吵架語言驕傲,但為不失真,話語發上來,為還原事情原樣。記錄了主要對話,其它她用福建英文罵罵咧咧的話沒發上來,不然篇幅不夠。

3)作為媽媽和曾經的大專老師,我堅信熊家長造就熊孩子,孩子從小教好好過長大後糾正,平時對孩子管教挺嚴的。

如果她找我抱怨甚至吼我小孩,即使是無心摸了她座位,如果她覺得受到干擾,我照樣道歉以翻篇,誰想出去吃個飯還受一肚子氣?如果暴力,則反擊,欺軟怕硬的她應該沒料到我不是軟柿子,不反擊她以後更會得寸進尺。

4)事件主心,不偏離。我愛自己的和他人的孩子是我的選擇,別人不婚或丁克也是自由選擇,尊重!但不是暴力打小孩的理由。

5)為何看見我報警就跑?真有理的話,為何不給警察說清楚或據理力爭?

請教讀者們如果在新加坡遇到這種警察都管不了的無賴行為該怎樣處理?如果是我個人遇到這種垃圾人也許轉身走掉、不一般見識,但她的暴力行為是針對小孩,我不想讓她覺得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不壓壓這邪惡,改天說不定就打其他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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