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是極其殘酷的,因此自19世紀中期開始,各國一直在討論和締結各種保護平民百姓和其他受害者的戰爭公約,並於1978年底正式發布了日內瓦公約。現代戰爭是在一定規則下進行的,日內瓦公約認為當戰爭不得不發生時,應儘可能奉行人道主義,將死亡只限於設定的軍事目標,並儘量讓受害者少些痛苦死去,而對那些能給平民造成不必要殺傷的武器則被禁止使用。
中空子彈
這種子彈是俗稱「開花彈」的達姆彈的後續產品,會在人體內擴張變形,從而形成更為嚴重的傷口,而且難於取出清創,從而造成進一步致命的感染。
非自毀地雷和塑料地雷
越南戰爭以來,東南亞地區一直遭到地雷的致命威脅。長期以來,柬埔寨一直是世界上截肢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因此,日內瓦公約規定,地雷僅可以在非平民居住區使用,而且必須帶有自毀裝置,衝突結束後應儘快拆除銷毀。對於塑料地雷,其致命危害在於不但不能被金屬探雷器發現,而且爆炸後產生的彈片也無法用醫用X光機檢測到。
凝固汽油彈
越南戰爭後,這種極為殘忍的武器被禁止用於打擊任何平民目標,也不能用來大面積摧毀森林。不過有些敵人的軍事目標藏在茂密的森林裡,所以,這種武器如今仍在使用,只是次數和當量少了許多。
髒彈
髒彈本身帶有放射性,因此會嚴重污染爆炸區域的環境,這意味著即使戰爭的勝利者也無法正常占領那裡。另外,如果擁有足夠數量的髒彈,也就非常有可能製造出一枚真正的核彈。
致盲雷射束
這種雷射束不是指特警使用的瞄準雷射束,而是指功率大到足以致盲的雷射武器,事實上這種殺傷技術早在40年前就已經發明出來了。
陷阱
這種古老的殺傷技術於1979年被日內瓦公約禁止或者受到限制。二戰期間,在太平洋戰場,擅長叢林作戰的日軍挖好陷阱後,在削尖的竹子上塗上糞便,讓跌入陷阱的盟軍士兵很容易遭受嚴重感染死亡。
毒氣和其它化學武器
毒氣中曾經應用最廣泛而且殺傷力最強的是光氣,它無色無味,會嚴重損害的人的呼吸系統。這種毒氣最為兇險的地方在於中毒症狀要過一段時間才會出現,而且造價低廉,便於大量生產。光氣在一戰中就已經大規模用於實戰。二戰中,慘無人道的日軍曾經在中國戰場幾百次使用光氣彈。
另外一種毒氣芥子氣比空氣重,所以在一戰中被廣泛用於塹壕戰,受害者吸入這種毒氣會導致肺部積水,從而出現旱地溺水的症狀。
沾染了病菌的蝗蟲,跳蚤和老鼠,或者子彈以及生活用品
使用生物武器在戰爭中傳染瘟疫是完全非法的,因為這種武器很難控制使用範圍和殺傷對象,很有可能對受害地區帶來毀滅性打擊。事實上,生物武器早在16世紀歐洲人在美洲開疆拓土時期就已經使用,他們曾送給印第安人一些沾染天花病毒的毯子,由於當地人對這種瘟疫完全沒有免疫力,因此給他們造成滅頂之災。
蝙蝠炸彈
二戰末期,美國人發明了這種武器。當時日本的民用建築大部分用木材構建,因此特別適合火攻。美軍從新墨西哥州的洞穴中捕獲了大量蝙蝠,給它們綁上定時不等的燃燒裝置,每隻蝙蝠的活動範圍可達60公里,計劃在日本的居民區大面積投放。1944年,這項被成為「X射線」的計劃通過了測試,效果非常理想,甚至有人說將會比原子彈更加實用。但由於日本在遭受核打擊後很快投降,因此蝙蝠炸彈這一針對平民居住區的武器並未投入實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