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網際網路
一名外匯交易商(FOREX)因在面子書發布辱罵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照片,今日在網絡特別法庭面控。
被告俯首認罪,被判處監禁1天及罰款4000令吉,否則將以監禁2個月代替。
41歲的被告納沙魯丁沙倫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了解,並承認犯下有關罪行。
被告是於去年10月26日,早上7時25分,通過其面子書帳戶發布一張照片,照片內容對首相作出種種的辱罵。
此外,有關照片也指消費稅加重貧窮人民的負擔,尤其大部分都是巫裔,並希望國家能獲得拯救。
沒有代表律師的被告在通譯員的協助下,向法官扎曼要求輕判。法官基於被告是初犯,決定從輕發落。
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蘇菲安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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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在個人臉書上傳照片,以不雅字眼侮辱政府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婦的華裔男子,
今日向法庭提呈不在場證明,以證明他並沒有如控狀中,所列明的時間及地點上傳有關照片。
甘榮春被控在臉書上傳照片,以不雅字眼侮辱首相夫婦。(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訊)涉嫌在個人臉書上傳照片,以不雅字眼侮辱政府及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夫婦的華裔男子,
今日向法庭提呈不在場證明,以證明他並沒有如控狀中,所列明的時間及地點上傳有關照片。
被告甘榮春(48歲,五金行業者)的代表律師郭義雄今早在案件過堂時說,辯方已提呈不在場證明給控方,要求控方展開調查。
主控官諾法拉阿迪拉副檢察司較後受詢時,拒絕透露有關不在場證明的細節。
6月21過堂
推事馬尤丁擇訂案件於6月21日過堂;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及雪州宣傳秘書劉天球今日也出庭聆訊。
被告是在今年4月13日被控上推事庭,面對2項控狀,惟他否認有罪。
2天後,被告前往警局報案,除了指當局根據虛假的投報來提控他。他也否認本身在今年4月5日在吉隆坡坎貝爾大廈上傳照片至臉書。
他在報案書中稱,他在當天早上11時16分身在雪州巴生工作,而其臉書帳號在3月30日至4月30日已被封鎖。
首控狀指被告於今年4月5日早上11時16分在吉隆坡坎貝爾大廈,在知情的情況下透過名為「Kum Dage」的臉書帳號發表冒犯性的留言,
即以不雅字眼侮辱當今政府和納吉夫婦,牴觸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1)(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233(3)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在上述時間及地點透過臉書發表上述言論,意圖導致公眾恐慌,誘使公眾做出可破壞公共安寧的行為,
牴觸刑事法典505(b)條文(蓄意導致公眾恐慌及破壞社會安寧),並可在刑事法典505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