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司法主管機構發言人召開記者發布會,表示台灣現在的婚姻管理規定違反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中保障婚姻自由和人民平等的宗旨,應該在兩年內完成相關規定的修正,如果屆時未完成,那麼同性伴侶可依據現在的婚姻登記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個消息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台灣也成為了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方,有過半民眾反對同性婚姻的,也有不少人為此感動地留下了淚水。
其實,自從人類誕生,就產生了同性之戀,有史記載的同性戀也有兩千年了,但之前一直是受到整個社會排斥反對,視為異類的,真正開始從法律的層面認可保護同性婚姻是從1989年的丹麥開始,之後歐洲、美洲部分國家相繼出台法律容許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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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在長達兩千多年的人類歷史中,同性戀情留下了哪些故事,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有哪些不同的稱呼,同性戀者從最開始被排斥到現在逐漸被理解接受又歷經了什麼樣的過程呢,其實用心分享的史話君早已為大家了解清楚了,大家只需要知道下面的10個詞就可以了。
1.龍陽:出自《戰國策.魏策》,說的是戰國時期魏國的第六任國君魏安釐(xī)王寵愛龍陽君的故事,龍陽君由釣得大魚,丟棄小魚聯想到魏王擁有眾多的美人,終有一天會因為寵愛新人而拋棄自己,魏王為了不讓龍陽君傷心,下令全國禁止議論美人,有違反的滿門抄斬。
2.分桃:出自《韓非子.說難》,說的是春秋時期的衛靈公寵愛彌子瑕的故事,彌子瑕年輕俊美的時候陪衛靈公到果園遊覽,蜜桃成熟的芳香倆人垂涎欲滴,彌子瑕伸手摘了一個桃子不管不顧地吃了起來,當他吃了一半的時候想起了衛靈公,就把吃剩下的另一半給了衛靈公,衛靈公毫不介意地說:「你忍著饞勁把可口的蜜桃讓給我吃,這真是愛我啊!」,等到彌子瑕年老色衰的時候,這件事成了衛靈公職責他的一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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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短袖:出自《漢書.董賢傳》,說的是漢哀帝有一天早晨醒來的時候,發現睡在身邊的董賢還沒醒來,哀帝就想將衣袖悄悄抽出來,又怕驚動熟睡的董賢,情急之下,哀帝從床頭上拔出佩刀將衣袖隔斷,然後悄悄出去處理事情去了。
4.斷背:出自李安的同性戀題材電影《斷背山》,講述了兩個小伙子長達20年的感情糾葛,之後成了男同性戀的代名詞,代替了原來被污化的「同志」。
5.GAY:最早出自匈牙利作家卡爾·瑪麗亞·科爾特貝利的文章中,後被《性精神病態》的作者和其他醫生作為醫學用語,20世紀美國的部分同性戀者開始用「gay」作為自己的標籤,媒體也逐漸接受和使用。
6.磨鏡:封建時代的王公貴族,宮廷侍女彼此相互以廝磨或撫摩對方身體得到一定的性滿足,由於雙方有同樣的身體結構,似乎在中間放置了一面鏡子而在廝磨,所以稱為「磨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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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對食:指的是皇宮內的宮女與宮女因為長期被幽禁在高牆之內,沒有自由,不能過正常的家庭生活,怨曠無聊因而結為「夫婦」,搭起伙來一起吃飯慰藉的現象,後來(明清時期)更多指的是宦官和宮女之間的情感。
8.自梳:已經到了結婚年齡的女子把自己的髮辮盤在頭上梳成髻子,用這種形式表示終身不嫁,盛行於清朝到辛亥革命期間的珠江三角洲一帶。主要形成原因是那時的女子地位低下,為了擺脫男權而進行的抗爭,但一旦梳起髮髻就終生不能反悔,如果有不軌行為被遭受嚴酷的懲罰。
9.拉拉:受上世紀七十年代第二波女性主義運動的影響,Lesbian一詞開始廣泛使用,Lesbian源自古希臘女同性戀詩人薩福居住的小島名稱,之後被醫學界專門用來指女同性戀者。台灣把Lesbian翻譯為拉拉或者女同性戀,大陸也採用了他們的稱呼。
10.蕾絲邊:Lesbian的另一種翻譯,蕾絲邊也有P、T之分,P一般喜歡留長髮、穿女裝;T喜歡留短髮,穿休閒裝,表現得比較中性。據說女性之間的Lesbian有很多是天生的,她們只能和男性做朋友,無法產生愛及性慾,有的甚至有「恐男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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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心理學上的愛情三角論來說,激情,親密和承諾是愛情的三種主要組成因素,熾熱的情感表達、相濡以沫的依戀和捍衛情感的決心對於同性之愛和異性之愛沒有明顯的區別。在倡導自由、平等和尊重的今天,雖然性取向是一個人的自由和權利,外人應給予接納和尊重,但也不應矯枉過正,畢竟這和東方的倫理是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