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調查,關於同婚合法化後,基於身分而衍生的權利保障盲點,例如認領、收養小孩及人工生殖等,行政院有意另立專章或法律補《民法》之不足,屆時行政院版將與立委尤美女版並案協商,完成立法程序。5 p: c! k; n! ^2 t+ N V+ m" }, K
* ~: I9 N7 b m
5月24日,中外媒體近百人齊聚在司法院3樓禮堂,屏息等待大法官對同性婚姻的解釋。下午四時,司法院司儀以中、英、日語宣布記者會開始,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公布解釋文,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反《憲法》對於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的保障,政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否則同性別的2個人,在2年後就可以直接適用《民法》,至戶政單位辦理結婚。- }/ `6 i% S7 C8 n; _, C: |+ h0 I- t
記者會透過各新聞台同步播送,立法院旁的挺同群眾高聲歡呼、鼓掌,激動落淚擁抱,大喊:「我們可以結婚了。」與台北市政府共同為同婚議題聲請大法官解釋的祁家威,隨後在記者會中提到,大法官釋憲文,把他變成一隻鳥,因為他的心情是雀躍萬分,但要想結婚也得等2年,對於釋憲成功,祁家威呼籲挺同者對反方者要原諒、原諒,再原諒;溝通、溝通,再溝通。' R+ i2 R7 i1 g: V
+ @: ~" }; m/ q
至於司法院前的反同民眾則是高喊司法蒙羞、黑心政府、釋憲無效,一種解釋兩樣情,但釋憲文一出,行政、立法部門對同婚修法的腹案也逐步形成,依大法官解釋意旨,在2年期限內完成立法,而此項重責大任,就落在行政院祕書長陳美伶身上,由她邀集法務部、內政部及衛福部等單位研擬政院版,送交立法院審查。
陳美伶是《民法》專家,曾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長,對於同婚合化法必須修改民法及相關法律條文相當嫻熟,特別是《民法》的親屬編,更是她的強項,這也是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林全委以重任的原因。 `7 L( D6 O I$ U- P; d5 v
# g7 _' C. w; `/ t7 B
陳美伶 《民法》的親屬編,更是她的強項
, u8 j5 `! h' l5 U- w4 H3 C9 w2 Z
篇名 同性戀問題對傳統身分法之衝擊; l- D# }& s+ |
作者 陳美伶# m, T% q6 K5 ^% q% g5 H, w
中文摘要
本文首先介紹北歐各國有關同性戀結合之立法例,次主張婚姻以一男一女結合為前提,就同性戀間結合不承認其得為配偶,但認為得成立家屬關係,且得類推適用部分親屬法上有關婚姻成立與效力,但就以男女性別上之差異加以規定者,由於本質上之不同自無適用餘地。至於夫妻財產制,由於事實上夫妻在我國法律上尚不適用,則舉重以明輕,同性戀間結合得否適用當更有疑問。另就子女部分,同性戀伴侶不適用配偶共同收養之規定,否則將違反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養子女之規定;且亦不得藉由人工生殖獲得兩人共同的下一代;而關於繼承部分,彼此間亦無繼承權。5 N- W'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