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中國查非法集資 張健或死刑
張健(中)被押返中國受審後,或將在未來因「非法集資」 犯罪行為而面對死刑。
社會 最後更新 2017年06月7日 19時36分 • 獨家報導:林凌峰
(吉隆坡7日訊) 等待張健的或不是牢獄,而是死刑!
昨日遭中國公安部自印尼逮捕並引渡回中國受審的張健(真名宋密秋),落網時還不時臉露微笑,似乎對自己的審訊「充滿信心」,但殊不知已被中國公安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他,或將面對死刑。
中國反傳銷人士告訴本報,中國公安部正考慮定義張健的案件為「網絡傳銷形式進行非法集資」,若最終定調張健涉及非法集資,被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張健,將可被判死刑。
據了解,中國政府為維護國家經濟安全,自2011年開始嚴打各類經濟犯罪,而當中對於網際網路非法集資的犯罪行為,在刑法上解讀最高可被判死刑。
「目前目前的初步資料,張健在2012年11月在中國展開非法傳銷,至2013年12月他潛逃出國僅僅一年時間,就已斂財金額6億2000萬人民幣(約3億8990萬令吉);若計算髮展至今的各種騙局,譬如五行幣等,實際金額可能近10億人民幣(約6億2900萬令吉),可謂情節特別嚴重。」
中國人民銀行在《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而張健無論是最早創辦的「雲數貿貿易有限公司」或過去一年成立的「五化聯盟」網絡傳銷組織,都曾涉及售賣原始股,因此符合有關非法集資犯罪行為的定義。
而中國國內不少反傳銷人士,在獲悉張健落網後,紛紛在論壇上留言,希望中國政府能嚴懲張健,而不是僅以詐騙罪或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提控張健。
根據中國刑法,詐騙罪若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而若涉及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者,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