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旅行,不少人會用上遺憾一詞。在這忙得連軸轉的生活里,旅遊度周末的人不少,但旅行越發成為一種奢侈。
但即便如此,哈佛的校長德魯·福斯特卻說,我每年都會要求自己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旅行。
作為哈佛的傳奇人物,德魯·福斯特是哈佛300多年以來的第一個女校長,也是第一個沒有哈佛學歷的校長,光從教育方式來看,就能領略她的不俗。
不同於旁人的教學,福斯特有著特殊的教育方式:倡導學生多去旅行。
好的教育之所以好,是因為它讓你坐立不安,它強迫你不斷重新認識自己和周遭的世界,從而不斷做出改變。這話也同樣適用於旅行。
為此,她還身體力行,每年都帶著小孩去不同的地方旅行,看外面的世界,做更好的自己。
有人說,旅行時從你活膩味的地方到別人活膩味的地方去,吃吃吃和拍拍拍。
福斯特聽了想打人:世界正在懲罰只會拍拍拍,卻不懂旅行的人!
真正的旅行不是拍拍拍;
而是行萬里路前讀萬卷書。
旅行是什麼?
在大多數人的眼裡,旅行就是去一個陌生的地方,吃美食、拍美照,外加逛逛當地景點。一趟旅程下來,也只留下了幾張照片來證明「到此一游」。
但其實,那不叫真正的旅行。
古人常雲,讀萬卷書,行萬里路;今人常說,要麼旅行,要麼讀書,身體和靈魂總得有一個在路上。
其實真正的旅行必須讓身體和靈魂同時在路上。
在全球化的今天,認識世界是門必修課;但「認識世界」又不能僅僅局限於學習他國語言,在網上翻閱他國奇聞異事,更重要的是了解當地的文化與歷史、熟悉人文與生活。
每次旅行前,德魯·福斯特都會和孩子們進行為期一周的自我培訓,認真學習旅行地的文化、語言、生活細節和攝影技巧等。
在簡單的培訓後,孩子們已對陌生的國家有了初步認識,可以在旅途中驗證知識與實踐的關係,從而豐富自我認識,開闊眼界。
行萬里路前讀萬卷書,不僅可以讓人們在出發前增長對未知國家的了解,也能在旅途中豐富自我認識,看更廣的世界,做更寬容的自己,接受彼此的差異。
真正的旅行不是囫圇吞棗;
而是行萬里時成為實實在在的當地人。
讀過萬卷書,就要行萬里路了。
反觀我們的旅行,大多都是走馬觀花地看風景,或是囤圇吞棗地吃美食,只為在有限的時間內游遍旅行地。
但福斯特卻說,在陌生的城市,一定要融入真實的社會,成為「實實在在」的當地人。
你去的地方可以不多,但一定要深。
在福斯特的教育下,她的孩子可以在陌生的國度自如的乘坐地鐵和公車;忙中有序的換乘柏林到科隆火車站的車;在瑪麗婭廣場自信的寫毛筆字;在菲森的草坪上和外國小孩們一起踢球;奔波在羅馬的噴泉間,享受著父母布置的任務…
他們用當地人的方式去生活,在每一段路程中都與旅行地充分接觸,不僅在溝通的同時提升了個人能力,還能真真切切地感受著一座城市、一個國家的文化、生活與魅力。
旅遊就像快餐一樣,將景區、景點作為集中目標,恨不得省略一切過程快速到達,以了卻此生到此一游的心愿;它講究的是走的順利,住得舒適,玩得開心,食得美味,購得稱心如意……
而旅行講究的是體驗和感悟的過程,無論酸甜苦辣,不懼怕遭遇雨雪風霜和艱難險阻,體驗自然,感悟人生,關鍵是漫漫旅途中,以獲取新知的品味與觀察。
我想,這也是福斯特執著於「每年一次旅行」的原因吧。
真正的旅行不是到此一游;
而是行萬里路後的思索回顧。
莎士比亞曾說,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但小編想說,一千個人在同一個地方旅行,也有會一千種不同的感受。
有的人旅行匆匆,只留下了「這個地方很漂亮」的隻言片語,但有些人卻可以在每段旅行中受益匪淺。
因為,眼界決定旅行的寬度,而心靈決定旅行的深度。
福斯特在演講中提到,當一個人處於陌生的環境,他的優點和弱點都會更容易暴露出來,這是我們重新認識自己的機會。
聰明的人會抓住這個機會,在陌生的衝擊中重新認識自我,也構建新的思考模式,獲得成長的空間。
知乎上曾有這樣一個問題:去過100個以上的國家是種什麼樣的體驗?
千千萬萬個評論中,卻只有一個答案被廣泛認同。
「懂得了這世界上沒有所謂天然正確和絕對政治正確,能夠接受別人有不同的三觀以及其衍生出來的思考方式。」
看更多的世界,學習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接受並尊重不同的差異,從不同的經歷中獲得成長,我想,這也是福斯特要求自己每年都要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旅行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發現之旅不在於發現新的領域,而在於擁有新的目光。
這個世界,總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噴著香水聞不到的空氣,有一些在寫字樓里永遠遇不見的人…這才是旅行的奢侈和可貴之處。
文 / 騎驢 (ID:qilvtravel)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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