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昨日下午四點宣布,現行的《民法》未允許同性婚姻是違憲的,立法院需在2年內完成修正和制定,逾期未完成修法則同性婚姻自動生效。這意味著,最晚2019年5月24日同性戀人就能在台灣登記結婚了。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彩虹旗飄起來!
微博上的內地網友表示:去過幾次台灣,不論在街頭還是地標景點,都有遇到一些拿著彩虹旗幟,自製標語為婚姻平權遊行的人們。他們與上前了解的遊客熱情交談,言語中充滿自信和希望。如今他們的訴求得到了回應。
除了年輕人遊行外,台灣每年都會舉行許多為婚姻平權發聲的活動。去年就有「愛最大」演唱會,由張惠妹領軍,蔡依林、羅志祥、蘇打綠等歌手響應,目的是為廣大同志們的婚姻平權發聲。
同性戀因與綱常倫理上的異性戀相違背,且與社會主流的戀愛觀不一致,被許多人不認同。即使現今世界上有不少國家與地區認同同性婚姻,但法律並不能做到百分百地消除大家的偏見。人們對婚姻的歧視還是很深。
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覺得與自己不同的,就是錯的。主要想把這句話應用到未來伴侶的選擇上。現在社會,在伴侶的選擇上,有人選擇單身不結婚,有人選擇同性伴侶。他們與社會主流「與異性結婚「不同,因此,不被理解並受到了歧視。
網絡搜索「逼婚」詞條,檢索出大量的信息,有因不堪逼婚而自殺的子女,也有逼婚不成自殺的父母。難道結婚比生命更重要嗎?在社會大多數人看來,好像不結婚就是殘次品就是沒有社會價值的廢物,不給別人生孩子就丟了祖宗八代的臉。不結婚到底礙著你們什麼事了?某種程度上看,選擇不婚不生孩子的人們還留下了資源給大家,生二胎三胎。而可笑的是,那些逼婚的也未見得就是自己家庭幸福的。有人認為,不願意結婚的人是自私的,但逼迫不想結婚的人結婚更自私。有太多人用「為你好。」這話去綁架他人。但他們沒有意識到:擅自評判別人的人生是否幸福,這本身就是一種傲慢自大的行為。
日劇《家族的形式》里單身主義的男主說「如果遇到想法跟你一致的人,結婚這種制度也不錯。」那如果遇到的那個人是同性別的呢?世人又要指指點點,說三道四了。之前微博有一個段子,說:「如果父母逼你結婚,你就跟他們說,再逼我就喜歡女生,這樣他們就不敢逼你了。」其實這段子側面反映出,大家覺得同性戀比不婚族還可怕。不婚族可能還可以戴上「黃金單身族」「女強人」等的頭銜,而同性戀更像是毒瘤。雖然現在很流行「腐」向CP,大家看劇很喜歡拉男男CP,但如果將來大家的孩子有一天對你們說:「爸、媽,我出櫃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可以平心靜氣地接受。每種愛都是愛,愛不應該有條件,也都應該被尊重。我們不應該覺得與自己不同的,就是錯的。
無論選擇結婚、單身抑或同性,都是每個人自己的自由、自己的選擇。婚姻如此,職業規劃等為人處事也如此。
這個社會有太多所謂的「規定」,每到一個時間點,就有人提醒你該做的事情,若你不按照常人的軌跡去生活,你就不是正常人。對於這些「為你好」,與大家分享一段很棒的話:「請你一定要相信自己,一定要接受、喜歡自己的樣子。一定要讓自己變成你真心會喜歡的樣子。如果你想要做的不是長輩所控制你的樣子,不是社會所規定你的樣子,請你一定要勇敢的為自己站出來,溫柔地推翻這個世界,然後把世界變成我們的。」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