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垃圾蟲」在住宅區非法丟棄固體廢料,被逮個正著,其中2人今早在芙蓉地庭面控及俯首認罪,各被判罰款1萬2000令吉,另一人則沒有出庭。
李順財(譯名,後者)在森州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官員帶領下出庭,對控狀俯首認罪。
(芙蓉12日訊)亂丟垃圾的代價!
森州固體廢料管理機構嚴懲「垃圾蟲」,今早將3名亂丟垃圾的人士控上芙蓉地庭,其中2人俯首認罪,各判罰款1萬2000令吉,另1人則沒有出庭,法庭已經向他發出逮捕令。
2被告俯首認罪
2名面控的被告分別為27歲的李順財(譯音)及30歲的莫哈末阿密爾,缺席的被告為28歲的諾茜拉阿米扎,3人皆被控在住宅區非法垃圾場丟棄固體廢料。
控狀指出,李順財於2014年6月20日早上約9時30分,與一名仍未落網的同夥,在芙蓉亞沙再也花園第二區一條主要道路尾端丟棄家居固體廢料,牴觸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管理法令第71(1)條文。
城市和諧、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檢察司莫哈末雅瑟指出,事發地點是一個位於住宅區的非法垃圾場熱點,被告所丟棄的家居固體廢料包括櫥櫃和床褥。
李順財對控狀表示認罪,並在求情時說,自己是一名家具廠員工,月入僅1500令吉,還得照顧年邁母親,這是初次犯案,事後也感到後悔,希望獲得最輕的判決。
法官阿末法依魯茲提醒被告,在有關法令條文下,一旦罪成,他將面對罰款最低1萬令吉或最高10萬令吉,或監禁最少6個月或最多5年,或兩者兼施,被告選擇認罪,最終被判罰款1萬2000令吉。
1人缺庭被發逮捕令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阿密爾則被控於2014年4月14日早上大約10時30分,與妹妹諾茜拉阿米扎在芙蓉新那旺熏衣草高原(Lavender Heights)花園一處路旁傾倒家居固體廢料,牴觸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管理法令第71(1)條文。
莫哈末阿密爾聽聞控狀後表示認罪,同樣被判罰款1萬2000令吉,而諾茜拉阿米扎因沒遵照庭令出庭面控,將被法庭發出逮捕令。
莫哈末阿密爾(左二)出庭時神情輕鬆,認罪後被判罰款1萬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