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為示意圖)
他三十來歲,曾是個巧手的石匠,會畫畫,會雕刻。然而,命運多舛,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便離異了,他跟著父親過。父親在他八歲那年因一次意外去世了,自己則跟著只會養羊的爺爺生活。後來,他在二十六歲那年又被蹦瞎了一隻眼,還傷了手腳,從此,做不了石匠了。
做不成石匠的王三錘,就此消沉了下去,誰勸都沒用,於是,剛成婚不到兩年的妻子便跟人跑了,只留下一個年幼的兒子相依為命。後來,他因無力養活孩子,亦不想讓兒子跟著自己受苦,便將兒子送給了給了自己的堂哥堂嫂,而自己則外出流浪,變成了乞丐。
白天,王三錘就提著一個髒兮兮的袋子出去乞討,晚上會在附近找一個廢棄的橋洞、破廟破房子什麼的睡覺。他的頭髮很長,很亂,頭臉衣服髒得和他提的袋子一樣,辨不出顏色。小鎮上的人大都認識他,多少都會舍施他點食物什麼的。他也不願白吃人家的,每當人家給了他點什麼,他就會力所能及的多少幫人家干一點活,有時候幫人家寫寫菜單、招牌,有時候幫人畫個畫,算是抵了飯錢了。當然了,小鎮上的人也沒那麼多的活讓他干,所以一旦吃飽了,他就提著袋子四處轉悠,揀一些塑料瓶子、廢舊報紙、破銅爛鐵什麼的。
時間一晃,七八年就過去了。這天,已經是傍晚時分了,放學歸來的孩子們歡快地笑者,牛羊心滿意足的叫聲飄蕩在空氣中。一個無業的光棍吼著牧羊人的調子準備回家吃飯:「六月里到了,熱難熬啊!王哥放羊,在高山上……」他卻仍舊提著一個髒兮兮的蛇皮袋子,蹣跚著在小鎮的街面上四處乞討。忽然,夕陽的最後光芒撒在他的身上臉上,將他雕成一尊蒼悴的塑像。他獨目凝視著不遠處的一個女乞丐,她衣衫襤褸,卻在一個垃圾桶里找吃的,但翻了很久也沒找到什麼可以吃的東西。於是,王三錘走了過去……
這天,多年不見王三錘的村民們,突然看見他回來了,還領回一個女人,這個女人二十六七歲的年紀,稍胖,只是略微有點痴傻,不怎麼愛說話,可是笑起來卻挺好看。人們奔走相告,亦紛紛追問,王三錘對此總是笑而不答。女人領回家後,王三錘便不再外出流浪乞討了,他精神煥發,每天都梳洗得甚是乾淨利索。他還用乞討回來的錢,請鄉親們幫忙修整了自己的房屋,後來,還買了一群羊,和那個女人過起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日子。
時光飛逝,轉眼就是一年。可是,就在人們羨慕這對小夫妻之時,突然有一天,有三個男人找上了門,聲稱要帶王三錘的女人回家。可是,那女人卻死活不肯回去,王三錘自然也是不答應的。來人很兇,幾下子就把王三錘打倒在地,王三錘為此報了警。然而,警察來了以後,只經過簡單的詢問,便將王三錘等人一同押上警車帶走了。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原來,這個女人就是王三錘在外流浪乞討時遇見的,這個女人當時有著嚴重的精神分裂症。她原來也是有婆家的,婆家在當地還很富裕,然而,卻因為自己的丈夫有外遇,她自己想不開,便患上了嚴重的精神分裂症。後來,嚴重到出了門,便找不到家了。王三錘遇見她的時候,她剛好流浪至此,幾乎跟乞丐無異,正圍著一堆垃圾找吃的,王三錘見她一直沒有找到吃的,便主動上前給了她一些吃的。從此,這個女人便跟定了王三錘。王三錘到哪她就到哪。王三錘雖有殘疾,卻精神正常,他意識到她是患了精神病了,見他很是可憐,便將自己多年乞討攢下來的錢用於跟她治病,後來這個女人的病情得到了控制。然而,這個女人卻仍舊堅決不回家,非要跟著王三錘在一起過日子。就這樣,王三錘便把這個女人帶回了家。
現在,警察之所以將王三錘押上警察帶走,是因為有人控告王三錘涉嫌強O和重婚。當我把從看守所會見後了解到的案情跟王三錘有些親戚關係的人解釋清楚後,這些人才恍然大悟,同時,他們也跟我講了王三錘悲慘的遭遇,並央求我一定要幫幫他。
接下來,法庭上,我受司法局的指派,為王三錘提供了法律援助,為其辯護道,王三錘系殘疾人,生活悲苦,其雖有婚姻,卻早就名存實亡了;其雖與無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期間亦無數次發生過性關係,然而其並不知道這個女人已經結婚的事實,故重婚罪名雖能成立,但情節顯著輕微,且危害不大。對於強O,雖然依據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的規定,能夠成立,但其主觀上,確實有與其結婚生活的真實意圖,且那個女人在病情得到控制後,仍自願和王三錘一起生活……
後來,法院雖判決王三錘強O罪和重婚罪均成立,但考慮到上述情節,最終免予了刑事處罰。再後來,那個女人和王三錘都通過法律途徑離了婚,從此生活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