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籍客工沒系好頭盔就騎機車上新加坡高速公路,結果在交警欲開出120元(新元,下同,1新元約5人民幣)罰單時試圖塞30元「咖啡錢」賄賂交警,今早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被告桑佳翁(30歲)來自馬來西亞,在本地一家建築公司當建築工人。他家住新山,每周來新加坡工作兩三天。
今年1月11日上午10時05分左右,他騎機車從兀蘭關卡來到新加坡,不過由於上班已遲到,他想乾脆先去找一個朋友,就騎著機車上了武吉知馬高速公路。
當他來到靠近武吉班讓的出口處時,一名在那裡巡邏的警曹長發現被告的頭盔沒有系好,就指示他在路旁停下,準備開出120元的罰單。
被告當時不斷求情說,他的日薪只有80元,而且已好幾天沒收到工錢,求警曹長不要開罰單。
為此,被告還說會給30元咖啡錢,但警曹長不為所動,拒絕受賄。
被告卻堅持給「咖啡錢」,還從皮包里掏出3張10元的鈔票,「硬硬」塞進警曹長的褲袋。警曹長最後用手銬將他銬住,當場將他逮捕。
控方表示,被告一再企圖賄賂執法人員,在被拒後還企圖塞錢給警曹長,罪責嚴重,促請法官判監至少三個星期。
法官考慮後判他坐牢四周。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在法官宣判後請求延遲服刑,表示他的母親剛接受白內障手術,如果知道他坐牢肯定會哭傷眼睛。
法官認為這理由不足以讓他延遲服刑,被告今天開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