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吉祥:粉飾太平卻弄巧反拙,誰信一馬醜聞解決?
為了說服馬來西亞人一馬發展公司的醜聞終於通過一馬發展公司和阿布達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仲裁協議」得以解決所展開的「過火」活動,卻回到原點,因為許多基本問題依然懸而未解 。
在一馬發展公司與阿布達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仲裁協議」之後,巫統與國陣政府的宣傳機制急速運作,以說服馬來西亞人民,一馬發展公司的國際洗錢醜聞已經獲得一勞永逸的解決方案。
然而,這樣的宣傳運動犯下了「弄巧反拙」的致命過錯,像國陣策略宣傳主任阿都拉曼達蘭所作出的宣稱,卻起了反作用,因為許多一馬發展公司醜聞的基本問題懸而未解,而這些問題所導致的全球盜賊統治罵名和恥辱,已經困擾並纏繞馬來西亞人多時。
這樣弄巧反拙,引起更多的質疑和問題的宣傳例子,包括阿都拉曼達蘭聲稱「仲裁解決」顯示一馬發展公司基金最終沒有進入首相納吉的口袋,同時也不存在著一馬發展公司基金在新加坡的「投資單位」,且這些投資基金單位將被套現以繳付予國際石油投資公司,因為結果並不是如此。
謝謝阿都拉曼達蘭,這些問題已經回到公眾關注的核心,同時還有許多其他的問題,如「為什麼馬來西亞人現在支付國際石油投資公司超過一馬發展公司實際借款的兩倍」(由民主行動黨八打靈再也北區國會議員提出)、「由一馬發展公司支付的款項去了哪裡?」(不僅由前首相敦馬哈迪醫生提出,巫統居林新鎮區國會議員兼公共帳目委員會成員阿都阿茲也提出這個問題)、「一馬發展公司與國際石油投資公司達致的1.2億美元解決方案將由納稅人支付嗎?」(由人民公正黨班登區國會議員拉菲茲南利提出)、「誰會購買一馬發展公司的『單位』?」(由前副首相慕尤丁提出)。我昨天則提問了「在當今國際社會中,馬來西亞是否迅速成為流氓國家?」。
納吉是否準備召開一次特別國會會議,以清除馬來西亞被視為臭名昭著的「全球盜賊統治國家」,全面並詳細地回答有關一馬發展公司的國際洗錢醜聞的所有指控,特別是近一年的美國司法部最大的反盜賊統治訴訟,以尋求在美國、英國和瑞士沒收超過10億美元與一馬發展公司相關的資產?
除了一馬發展公司和馬來西亞政府是否應該對美國司法部訴訟作出法律回應的問題之外,因一馬發展公司洗錢醜聞而導致美國司法部詳細地指控馬來西亞是全球性盜賊統治國家,將近一年來馬來西亞此保持緘默,實際上卻是裝聾作啞。
當我們參考長達136頁,共有513段的美國司法部針對一馬發展公司提出的訴訟中的第6-12段時,這是顯而易見的:
「6. 表面上,創立一馬公司是為了進行投資與發展計劃,公司主要依靠發行債券來融資各項計劃,以為馬來西亞及其人民謀取經濟利益。然而,在大約4年的時間裡,在2009年至2013年間,多名人士,包括政府官員及他們的同夥,陰謀欺詐透過不同管道從一馬公司轉移數十億美元,包括詐欺外國銀行、通過它們進行跨國匯款以達致陰謀,之後將犯罪行為所得的款項透過美國的金融機構進行洗錢行為。從一馬公司挪用的款項被用作同謀者、他們的親屬及同夥的私人用途,包括在美國購買豪華住宅、攤還在拉斯維加斯的賭債、購買價值超過200萬美元的藝術品、投資紐約的一個主要房地產發展計劃,以及資助好萊塢大片的拍攝。一馬公司並沒從以上資產獲益,也沒有從投資計劃中獲利。
7. 以上可疑的犯罪行為的發生,可分為三個主要的階段。
8. 「Good Star」階段: 一馬公司大約在2009年9月成立後,不當的資金轉移就開始發生。在2009年到2011年間,一馬公司官員和其他人以投資在一馬公司和沙地石油國際(「PetroSaudi」或「PSI」,一家沙地私人採油公司)的聯營公司為藉口,安排了不當的資金轉移,超過10億美元從一馬公司匯入了Good Star Limited旗下的瑞士銀行戶口("Good Star Account")。一馬公司官員以不同方法造成資金被挪用,其中包括提供錯誤的Good Star戶口資料予銀行。與一馬公司官員的言論相反,沙地石油或其聯營公司並不擁有Good Star戶口,擁有者是一位在一馬公司內沒有職位,但協助其創立的馬來西亞公民——劉特佐。劉氏透過Good Star戶口把從一馬公司挪用的4億美元資金洗錢至美國,接著這些錢被劉氏和其他的同黨用來滿足個人私慾。
9. 阿爾巴BVI"階段:在2012年,一馬公司官員和其他人從一馬公司的收益中,挪用和欺詐性轉移一筆巨大資金,該資金是透過高盛國際安排和承擔的兩筆不同債券所籌獲的。該債券由一馬公司和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布達比政府全資擁有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擔保。當一馬公司從兩筆債券開始獲得收益,一馬公司官員就立即把大約等同於收益40%或13億6700萬美元的資金電匯至一個註冊於英屬維京群島的阿爾巴投資PJS有限公司(阿爾巴BVI,Aabar-BVI)的瑞士戶口。
10. 創立阿爾巴BVI的目的,是為了讓人以為它與在阿布達比設立的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子公司,即阿巴爾投資PJS(阿爾巴,Aabar)有關係。實際上,阿爾巴BVI與阿巴爾或國際石油投資公司沒有任何一絲關係,而該阿爾巴BVI所擁有的瑞士戶口遭用來非法挪用2012年債券的收益,以滿足國際石油投資公司、阿爾巴和一馬公司官員及同黨的私利。通過阿爾巴BVI瑞士戶口轉移的款項被匯入多個地方,其中包括劉特佐生意夥伴陳金隆(「陳」或Eric Tan)控制的新加坡銀行戶口。接著,這些款項被分配給包括一馬公司、國際石油投資公司或阿爾巴的官員私吞,一馬公司、國際石油投資公司或阿爾巴則完全沒有受惠。
11. 達諾階段:2013年,包括一馬公司官員在內的數人轉移了超過12億6000萬美元,這些款項來自於2013年3月一馬公司通過高盛安排的第三次債券發行所籌獲的30億美元。一馬公司本該把債券收益注資到一家與阿爾巴聯營的公司,即阿布達比大馬投資公司(「ADMIC」)。然而,就在債券發行數天後,巨大數額的收益卻轉移到達諾金融企業(Tanore Finance Corporation)擁有的新加坡銀行戶口(「達諾戶口」),而陳是登記在案的企業擁有者。雖然達諾戶口與一馬公司沒有法律關係,但一馬公司的前執行董事卻是該戶口的授權簽署人。轉移到達諾戶口的一馬公司款項被劉氏和其同黨包括一馬公司官員中飽私囊,一馬公司和阿布達比大馬投資公司則完全沒有受惠。
12. 從這三個犯罪階段獲得的收益,通過位於新加坡、瑞士、盧森堡、美國的銀行戶口,經歷了一系列複雜的交易洗錢。」
這七個段落以及美國司法部沒收超過10億美元與一馬發展公司相關資產的訴訟,駁斥了巫統與國陣政府宣傳人員的聲明,即一馬發展公司和阿布達比國際石油投資公司的「仲裁協議」已經完全並最終解決了一馬發展公司的醜聞,並且清除了馬來西亞被認為是全球盜賊統治國家的恥辱與罵名。
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兼振林山國會議員林吉祥於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吉隆坡發布的媒體文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