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瘋傳,搭巴士少付一角錢(32仙),17歲男生被罰款100元(320令吉),引發網友熱議。
根據面子書上的貼文,有網民聲稱,去年12月10日下午4時47分左右,一名17歲男生搭乘165路線的巴士,卻因少支付1角錢的車資,結果被罰100元。
據他所稱,一名稽查員在驗票後,向該名17歲男生開罰單,要求在28天內繳交100元罰款。貼文附上罰單在網上遭瘋傳,引發熱議。
有網友留言認為,若是無意犯錯,當局可考慮寬待而不是嚴懲。
署名Pak Jenggot的網民表示,當局或許能讓那名乘客付上差價。
「人難免會犯錯,若是無意犯下的錯誤,應該給他多一次機會。」
署名Wilson Chevalier的網民則表示,必須理解解當局所制定的條例。
「雖然100元的罰款看似過於嚴厲,但是我們也應考慮到這可能是因連環逃車費所致。如果乘客經常少付車費,加起來的車費肯定不少。」
公共運輸理事會表示,針對這起事件,乘客當天只付了6角5分的學生車資。稽查員驗票時,該乘客沒有提供有效的學生證,而且已過期1年,所以需支付的車費應為2元2角。
當局表示,乘客當天被罰款50元(160令吉),必須在14天期限繳交。由於乘客在期限內未交罰款,因此被罰款100元,理應在28天內還清,但目前還沒付清。
公共運輸理事會在28天期限後才收到該乘客的上訴要求免除罰款,目前在等乘客附上所有相關文件。
當局從去年2月29日起,推出更嚴厲的措施來取締意圖逃付或少付車資者,將原本20元的罰款費,提高至50元。
違例者一旦被稽查員發現,可選擇當場支付罰款,而稽查員須簽發收據給乘客。若無法當場付罰款,稽查員有權要求乘客提供個人資料,並限定他在14天內還清罰款,否則將在公共運輸理事會法令下被控。
一旦被定罪,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重犯者則面對最高2000元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假資料給稽查員也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