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恫言要 "強姦" 他女兒, 沙布丁竟然回應說 。。

@ 2017-04-07

巫統國會議員:受害者人生不太蒼涼, 嫁給強姦犯沒問題!

沙布丁(檔案照)

政府提呈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目的是希望能更全面保護受害孩童,但另一邊廂卻有巫統國會議員認為,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沒什麼問題,還聲稱受害者若這麼做,她的人生也不至於會太蒼涼。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今日參與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辯論時指出,一些9歲的小女孩其實身心靈都已成熟,隨時可以嫁人。

他說,一些12歲至15歲的女生,樣子卻長得像是18歲少女,因此不能憑外表就斷定女孩的真實年齡。

「有些女生很早發育,他們如果要結婚似乎沒問題,讓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可能是解決一些社會問題的方法。」

沙布丁也是伊斯蘭法庭前法官,他認為,社會大眾應該給強姦犯和受害者一個重過新生活的機會,兩者結婚或許就可展開新人生。

他這番話卻引起在野議員尤其是女性議員群起炮轟,斥責沙布丁沒有顧及受害者的感受,也是在侮辱女性。

誠信黨哥打拉惹區國會議員西蒂瑪麗亞說,受害者貞潔被玷污已經讓他們飽受身心靈折磨,心裡也極度痛恨強姦犯,若要她們嫁給強姦自己的人更是不可能。

行動黨古來區國會議員張念群則說,要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根本不能解決沙布丁所說的「社會問題」,反而還會讓受害者受更多傷害。

沙布丁隨後反駁說,根據他以往在伊斯蘭法庭審案的經驗,不是所有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最後都是離婚收場,當中也是有成功例子。

他說,一些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後甚至比被遺棄更安全,希望外界不要帶有色眼鏡看待強姦犯,認為他們這一輩子都是壞人。

連阿都拉曼達蘭也看不過眼, 斥沙布丁言論「令人厭惡」!

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檔案照)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發表「受害者嫁給強姦犯」言論引起公憤,就連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都拉曼達蘭也看不過眼,直斥沙布丁此番言論「令人厭惡」(abhorrent)!

阿都拉曼達蘭也是巫統哥打毛律區國會議員,他今晚發文告強調,每一名孩童都有生活、追逐夢想和享受童年的權利,家長有責任教育和給孩子一個美好的童年,政府更是有義務立法保護這些國家未來的棟樑。

他說,政府立法是要保護尤其是未成年孩子們,刑事法典第375(g)條文更闡明,和年齡16歲以下的少女發生性行為,不論對方願意與否,都屬強姦。

「在21世紀文明社會中,竟然有人建議強姦案受害者嫁給強姦犯,這種言論讓人感到十分震驚,也遺憾為什麼會有人說出這種話。」

「受害者嫁強姦犯沒問題」言論, 納西爾也看不下去 !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周二參與2017年兒童性罪案法案國會辯論時,語出驚人,建議9至12歲的兒童若被強姦,受害者嫁給強姦犯是沒問題,引起朝野議員炮轟。

首相胞弟拿督斯里納西爾也在instagram說:「不,這是不行的,他們不能這樣。」

強姦犯可娶受害者言論犯眾怒! 柔王后怒問沙布丁:你會讓強姦犯娶你的女兒嗎?

巫統打昔汝莪區國會議員沙布丁日前在國會語出驚人表示,強姦受害者與強姦犯結婚沒有任何問題,並指有些9歲女童在「生理和精神上」已經適合結婚。沙不丁的驚人言論引發眾怒,眾多政治人物皆公開批評他。

首相署部長阿都拉曼達蘭批評他:「到了21世紀還發出這種建議是非常可惡的!」

馬華伊斯蘭政策及專案組主任則直批他:「病態,白痴!」,他也在貼文標籤「#腦袋裝草裝水永遠敵不過腦袋有問題的人」。

首相胞弟即土著聯昌集團主席拿督斯里納西爾也在Instagram轉載沙布丁的新聞,並留言說:「這不對!他們不能這樣做(指讓強姦犯娶受害者)!」

而沙布丁的言論同樣也惹怒了柔王后拉惹查麗蘇菲雅,直接反問沙不丁:「如果你有女兒,你會讓強姦犯娶你的女兒嗎?你會讓強姦犯成為你的女婿嗎?」

另外,批網民的留言,許多網民痛批他「有病,白痴!」,也有網民直言:「這是大馬人民的恥辱!」

Malaysia Boleh!沙布丁紅到國外!

菲律賓《詢問者》指拿督沙布丁言論,引起公憤。

英國《國際財經時報》報導,指沙布丁的言論震驚社會。

新加坡《海峽時報》針對拿督沙布丁言論的報導。

巫統打昔牛汝莪區拿督沙布丁國會議員的「受害者應該嫁給強姦犯」言論,不但在大馬引發熱議,也引起國際媒體關注,新加坡、菲律賓和英國媒體都紛紛轉載。

英國《國際財經時報》指,沙布丁發表一個「驚人」的言論,他說:「受害者若嫁給強姦犯,她們將有機會獲得一個健康、美好的生活。」不但震驚公眾社會,也激怒了執政當局。

新加坡《海峽時報》和菲律賓《詢問者》的報導皆以「強姦犯娶受害者沒問題」為題,引述大馬媒體報導,指沙布丁認為受害者嫁給強姦犯可以解決社會問題。

沙布丁指「一些9歲的小女孩身心靈已成熟,隨時可以嫁人」的說法,也被上述媒體引述報導。

今年1月,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研究人員希瑟巴爾撰文報導,指「婚內強姦」在大馬並不違法,有強姦犯為了逃脫罪名而把未成年的受害者娶回家,這種現象在大馬屢見不鮮。

巴爾也註明,大馬的法定結婚年齡是18歲,但若獲州首長、首席部長或州務大臣批准,16歲也能結婚;伊斯蘭法也允許16歲以下的穆斯林少女結婚,但並未明確規定最低的年齡限制;巴爾說,這樣的條規不符合聯合國的規定。

巴爾亦披露,大馬政府去年5月承認,過去5年有超過9000名未成年兒童結婚,但因政府未向聯合國呈報「未成年兒童結婚數據」,故人數減少的說法無據可考。

指媒體斷章取義沙布丁喊告 !

巫統打昔牛汝莪國會議員拿督沙布丁強調自己沒發表過「受害者可以嫁強姦犯」的言論,是媒體斷章取義讓此事掀起千層浪,導致他被千夫所指,因此他會研究有關報導及收集證據,同時不排除會對有關不道德和不負責任的媒體採取法律行動。

他指,回看他在國會時發表的言論,可說是沒有誤導性的,可是經媒體傳播後,內容卻存有誤導性。

針對古來國會議員張念群在國會提出禁止童婚的建議,他解釋,在大馬有伊斯蘭法律和民間法律。

「伊斯蘭法律是受憲法承認的,穆斯林婚姻法第8條文規定,一名男性適婚年齡為18歲,而穆斯林婚姻法第18條文,在一些特定案例,若16歲以下的女孩要結婚,必須獲得伊斯蘭法庭的批准。」

指媒體不負責任

他說,伊斯蘭法庭的法官在審判時,會先作全面考量,而且絕不會作出強迫性決定,但一些媒體卻誤導地指他要強迫16歲以下少女結婚。

他今日在打昔牛汝莪出席國能公司活動時,被媒體詢及是否會對指他發表「先奸後婚」的媒體採取行動時回應,報導他允許強姦犯與受害者結婚,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沙布丁解釋,國內的強姦案有兩種不同狀況,一個是「法定強姦」(Statutory Rape)和「暴力強姦」(Force Rape),後者屬刑事罪,另當別論。

「『法定強姦』是一對男女在不合法的年齡下發生關係,但是在法律上是被稱為『強姦』,但是他們卻是一對情侶,這就是社會問題,和『暴力強姦』是兩回事。」

他強調,由始至終都在說「法定強姦」,沒有說受到「暴力強姦」的受害者要與強姦犯結婚。

他舉例,在「法定強姦」下,兩名未成年穆斯林男女,即在借學生戀愛,發生關係後懷孕,雙方家長可商討解決方案,但如果按照張念群建議的禁止「童婚」,該兩名未成年男女就無法結婚。

「穆斯林婚姻法第8條文和第18條文可解決此事,但媒體並沒有報導這點。」

他指出,若一名16歲以下的少女懷孕,在家人贊同前者結婚,而伊斯蘭法庭也批准她與愛人結婚,這有什麼錯?

「如果禁童婚,男方要負責,但是法律不給予機會,少女就會被拋棄,獨自承擔責任,那公平在哪?」

他希望媒體做一個有道德和負責任的新聞工作者,勿當誣衊他人的劊子手。

詢及反對黨要他呈辭,他說,這只是敵對黨的觀點,敵對黨根本是利用這個機會要求他下台。

網民恫言要強姦他女兒

沙布丁說,在媒體報導指他發表「受害者可以嫁強姦犯」的言論後,網民排山倒海對他作出種種言論攻擊,更恫言要強姦他的女兒。

「為何大馬社會會有這麼沒有文化的人?為何要自作聰明,應該了解清楚再說。」

他說,他不會與網民計較,因為這涉及太多法律問題,或許一般民眾無法全面了解此事。

沙布丁表示,要求他下台的都不是穆斯林,既然對方都不了解情況,唯有一笑置之。

他說,他明白人民,尤其是非穆斯林需要時間了解穆斯林的法律。

勁爆新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