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醫生林美麗的丈夫向新加坡律師公會投訴兩名律師收費過高不成後,轉向高庭要求司法檢討申請不果,如今最高法院上訴庭也駁回他的上訴。
針對外科醫生林美麗為汶萊皇室成員看病收費過高一案,林美麗與新加坡醫藥理事會的官司打輸後,被令承擔醫理會打官司的部份律師費。當時代表醫理會的楊康海高級律師和何貝旋律師,要收取總計100萬7000元(約322萬2400令吉)的律師費。
帳單減至118萬
代妻子林美麗付訟費的退休銀行家夏爾馬嫌律師費太高,要高庭清算帳單,結果帳單成功減至34萬元(108萬令吉);醫理會上訴後,帳單再增至37萬元(約118萬令吉)。
雖然律師費大大削減,但夏爾馬仍不罷休,指責兩名律師多收近64萬元(約204萬令吉)是「過份地高」、行為不當,2014年2月向律師公會投訴兩人。
律師公會檢討委員會駁回他的投訴,同年6月,夏爾馬要求高庭展開司法檢討,頒發撤銷令以撤銷檢討委員會的決定,令律師公會重新委任檢討委員會,就他的投訴展開調查,而高庭法官最終決定駁回他的申請。
不死心的夏爾馬決定繼續上訴,但最高法院上訴庭在上周駁回他的申請,認為其中沒涉及行為不當的問題。
法庭裁定清算帳單
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若律師收取客戶過高的律師費,或會被指責行為不當,但本案的雙方並非律師和客戶的關係,而是訴方和敗訴方的關係。
法官指出,費用最終是由法庭做出決定,通過「清算帳單」(taxation)的方式:「清算帳單是一種對抗性(adversarial)的過程,費用通常在這之後會降低。」
外科醫生林美麗在2007年為汶萊皇室成員看病,7個月的療程索約2400萬元(約7680萬令吉),面對94項專業行為不當的指控。
2012年,醫理會裁定林美麗收費「過高」和「不符比例」,全部指控成立,吊銷其行醫執照3年,令她罰款1萬元。
2013年,終審法院駁回林美麗的上訴,其吊銷期在去年7月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