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記者王萌翔起訴林冠英而鬧出滿檳城風雨,引起坊間,尤其是媒體界關注。檳城選民也因此再把目光轉移到林冠英最新的「被告案件」,也成功再度完美的轉移了林冠英屢次推出新惠民政策的焦點。
其實這次的新訴訟案,就如同林冠英丟出耐人尋味的四個字一樣:「一目了然」。
根據資料,這三篇報道分別是:
1.建校地段割名無共識,中華分校不建了——王萌翔報導
2.孔聖廟中華中小學董事會,回應報導免引起誤會——孔聖廟董事會文告回應
3.中華董事否認《光明》不實報導,林冠英曝光沒報徳記者並要求道歉——林冠英針對王萌翔著作文章回應
我們先看看這件事情的幾點可怕之處:
A.光明日報高級記者王萌翔起訴林冠英所採用的律師是包日星。先搞清楚,包日星不是哥賓星,包日星是民政黨法律及人權事務局主任! 大家隨便Google一下就可以知道包日星一般接手什麼案件了。而這個包日星可以簡稱是民政黨的御用律師,並且是馬袖強的其中一個愛將! 啊,忘了補充:馬袖強和鄧章耀的關係據說不合呵呵。
B. 這件事情的起訴與被起訴對象完全不符合邏輯。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先有記者王萌翔的報導,才有中華董事的回應,最後才來林冠英的文告。詭異的點是:
王萌翔說檳城政府與中華沒有共識,所以學校不建了。
而後來中華董事立馬回應說這根本不對,沒有這回事啊你怎麼可以這樣寫然後中華董事就列出聲明表明事實。
然後這時候林冠英就出現了,林冠英指出「記者應該就自己的沒有報德的報導道歉」,說白一點就是你亂寫還被罵了這時候竟然還不道歉要等什麼時候?
*這裡補充一個小小的百科給大家知道:王萌翔在撰寫這篇由他操刀的文章時,並沒有求證過任何一個來自檳政府的負責人! 並沒有!
再簡單一點來說,事情就是這樣:
A(也就是記者)亂寫了一篇報導。
B(中華董事部)說事情不是這樣的,來來來我來回應。
C(林冠英本人)說記者應該道歉。
然後A 就去告C了。
示意圖如下:
這根本不合理對不對?如果記者王萌翔吃飽太閒為了維護自己身為高級記者的尊嚴與骨氣,他硬要選個人來告,也要選孔聖廟董事來告才對。令人八桿子摸不著頭腦的是:你怎麼會想說跑去告林冠英?這絕對不是亂槍打鳥! 是陰謀! 陰謀!
有句話是這樣說的:司馬昭之心人盡皆知。王萌翔是不是那個司馬昭?檳城選民都不是笨的,不然林冠英也不會領軍檳城狂勝兩屆!
其實在林冠英2008年領軍檳城政府之後,民政黨就已經集中火力在檳城以「排山倒海之勢,以打倒林冠英為主軸」 的方法,以求拿會檳城政府的執政權。說難聽一點:就是拿回民政黨的政治籌碼。
外州人對在檳城的林冠英觀感常常被塑造成 「林冠英愛找檳城記者的麻煩,愛跟媒體開火」,但想深一層:跟媒體開火這件事,其實完完全全是有一隻隱形的手在檳城操控,以打壞林冠英光環為主要目的!
國陣通過各種手段試圖拆下「林神」的光環,無奈的是檳城選民卻對林冠英始終如一,因為有做事,和沒做事,選民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拒絕媒體操控! 不讓國陣煽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