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逆向行駛撞死人] 少女沒告知考官她持殘障人士卡,她的駕照與一般駕駛執照無異 !

@ 2017-03-18

[少女逆向行駛撞死人] 少女沒告知考官她持殘障人士卡,她的駕照與一般駕駛執照無異 !

(檳城16日訊)「少女疑醉駕撞死人案」;檳州福利局發言人證實,案中19歲的少女司機,確實持有由福利局發出的殘障人士卡,對方於2011年在北海福利局提呈申請。

他說,這名少女是因有學習障礙,所以持有殘障人士卡。

詢及有學習障礙問題,能否考取駕駛執照時,他說,駕駛執照是由陸路交通局發出,如果少女考取駕照時有出示殘障人士卡,考官會安排供殘障人士的特別考試。

他說,殘障人士若最後成功通過考試,對方的駕照會特別註明是殘障人士。

他指出,若該少女在考取駕照時,並沒告知考官她持殘障人士卡,她所考取的駕照,則與一般駕駛執照無異。

這起意外於本月14日早上約7時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處(峇東埔高架天橋)北上路段發生,共有9輛交通工具涉禍,包括一輛摩哆。

事後被警方驗出曾經服食安非他命的19歲華裔少女,事發時疑醉駕撞後逃,驚慌之下在高速大道逆向行駛,導致車禍二度發生,撞死當時駕車的26歲巫裔青年,釀1死5傷的嚴重車禍。

殘疾人士普遍分7類

(1)視覺障礙

(2)肢體殘障

(3)聽覺障礙

(4)精神障礙

(5)難語症

(6)學習障礙 (包括自閉症)

(7)弱智

少女的殘障人士卡在網上瘋傳。

(檳城15日訊)警方證實,肇禍少女司機是持「學習障礙」殘障人士卡(KAD OKU)的障友!

但案發時,她駕駛的轎車並沒有貼上障友的貼紙。

有網民在社交網上載一張疑似少女面貌的殘障人士卡,該張由福利局發出的證件,註明是於2011年9月9日發出。

此外,在殘障種類一欄,則註明了「學習障礙」。

這項消息在社交網傳開後,引起網民熱議,警方今晚證實此卡確是少女所擁有。

威中縣警區主任聶羅斯助理總監受詢時,證實該少女司機持有殘疾人士證件。

據一名傷者指出,該少女司機的母親在警局報案時,也曾告知他女兒(少女司機)是有證件的殘疾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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