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成功挑起合理疑點 金玉華11人當庭獲釋

@ 2017-03-17

辯方成功挑起合理疑點

金玉華11人當庭獲釋

1902點看 2017年3月17日

(吉隆坡16日訊)辯方成功挑起合理疑點,之前被控觸犯洗黑錢法令及1989年銀行及金融法令表罪成立的馬來西亞金玉華(Genneva)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顧問及代理等共11人,獲當庭釋放。

被釋放的11名金玉華高層是董事拿督林傑明(60歲)、拿督陳良傑(45歲)及阿末凱魯丁(59歲)、總經理林嘉興(46歲)、顧問黃寶永(67歲)、拿督余源成(46歲)及代理黃婉儀(38歲)、黃儀耀(36歲)、黃婉燕(33歲)、拿督邱淑玲(53歲)及姚吉文(56歲)(人名皆譯音)。

金玉華董事陳良傑(左起)、林傑明。

地庭法官末干尼宣讀判詞時說,在金玉華戶頭中的款項,並非如1989年銀行及金融機構法令中定義的不法存款或提款。

他說,被起訴的一方,即金玉華完全遵守銀行及金融機構法令條文,以及回教金融準則。

金玉華11名高層早前被控洗黑錢和在沒有合法執照的情況下接受訂金,他們因而牴觸銀行及金融機構法令,以及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

案件審訊期間,控方分別傳召89名證人出庭供證,辯方則傳召13名證人出庭。

此案主控官為聶哈絲麗妮,辯方代表律師為魏順誠(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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