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起訴林冠英首長誹謗!

@ 2017-03-17

林冠英被《光明日報》記者起訴,王萌翔成為我國60年來第一個起訴首長的新聞從業員。

王萌翔強調,他只想為自己討回清白,捍衛自己和其他媒體同業的尊嚴。-圖截取自Youtube-

剃人頭者,人亦剃其頭。動輒起訴記者的林冠英,終於被記者入稟法庭起訴!一天都晚不是起訴報章,就是起訴記者的林冠英,終於嘗到被新聞界起訴的滋味了--《光明日報》記者王萌翔將於明日(3月17日)正式入稟法庭,起訴林冠英誹謗!

(檳城17日訊)記者起訴首長誹謗!

《光明日報》高級記者王萌翔週五(18日)入稟法庭,起訴檳州首長林冠英誹謗。相信這也是全國首宗起訴首長的案件。

王萌翔的代表律師峇日星說,其當事人是針對林冠英於今年1月22日,在其個人面子書發文告,指責王萌翔(40歲)在報導中華中學棄建分校新聞時,沒有報德、影射有意推翻檳州政府等辱罵語言,因而入稟檳高庭正式起訴林冠英。

另一方面,王萌翔強調,他是以個人身分起訴首長,與其服務的報館無關。

「我只希望為自己討回清白,捍衛自己和其他媒體同業的尊嚴。」

另一方面,峇日星說,王萌翔只要求林冠英道歉,至於名譽損失賠償數額,交由高庭決定。

王萌翔(左二)入稟法庭,起訴檳州首長林冠英誹謗;右為律師峇日星。

峇日星也申請庭令禁止林冠英或代言人,繼續針對此事抨擊王萌翔。

此外,檳州首長林冠英指出,有關任何人,不管是國陣或是其他人對他採取的法律行動,他一律交由律師處理。

他週五(17日)主持CAT中心活動後,在記者會上針對《光明日報》高級記者王萌翔入稟法庭,起訴他一事,如是回應。

他強調,他並沒有不欲置評上述事件,他的回應就是「交由律師處理」。

《光明日報》高級記者王萌翔 起訴首長林冠英誹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