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呆!美女出門沒帶大馬卡,大馬警員居然把她… 還直接被判坐牢這麼長時間!

@ 2017-02-27

請務必隨身攜帶大馬卡。

一名27歲的女子沒帶大馬卡,也不記得卡號而遭承審推事賽夫宣判罰款4000令吉,不過她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8個月。

被告被控2017年2月17日晚上10時在市區一酒店處,遭警方發現沒有攜帶大馬卡。

此舉牴觸1990年國民登記局法令6條文,並可在同法令25(1)(n)條文,並被控上庭。

一旦罪名成立,將會被判坐牢不超過3年或罰款不超過2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過後是通過國民登記局進行紋查認證,而查出被告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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