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拖糧,不給產假!老闆叫年輕媽媽【墮胎】&【不用做了】!
正撲街的老闆!
欠錢不還,叫人墮胎,拿假養胎被炒,這種混帳老闆應該告到他脫褲!!!!!
(吉隆坡1日訊)來自柔佛新山的少婦一年前到隆市美容院工作,僱主非但沒按月發薪水單,也沒繳公積金及社險,更在少婦懷孕期間因出現流產跡象而要拿病假時,以智慧型手機通訊軟體通知少婦已被辭退。
少婦感到不滿,要求僱主歸還所拖欠合共1萬3000令吉的1個月薪水和2個月傭金,惟至今依然沒有下文。
投訴人寧太太(24歲)說,她是於2014年10月,從新山到隆市大城堡一家美容院上班,根據受訓合約,首3個月訓練期間是不獲任何薪水,因此從去年1月才開始領取每月2000令吉的薪水。
「除薪水外,我們還可抽傭金,合計每月可獲約8000令吉收入;因工作關係,我經常要到全馬各州屬出差,甚至會整個月都在外坡出差,沒回公司。」
她說,於去年10月間乘坐飛機到汶萊出差,當時她已懷孕,相信因氣壓關係,導致她出現流產的跡象,經過醫生檢查後,醫生發出一星期的病假要她休息養胎。
廣告
她指出,但僱主卻指因人手不足,要她在病假的第3日照常上班,導致她再次有流產的跡象,醫生再給她2個星期的病假。
「豈料,當我在去年11月26日通知僱主請病假時,僱主就發訊息叫我『不用做了,今天是最後一天』!」
要求僱主賠償
「當我懷孕後,也有通知僱主,而他曾2次『勸說』要我做人工流產拿掉孩子,並指我和老公還年輕,日後還有時間可生孩子,應該趁現在賺錢。」
她對於僱主的「勸說」感到很生氣,也覺得不合理。
廣告
她今日在泗巖沫國會議員林立迎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行動黨泗巖沫花園支部副主席賴俊權和林立迎助理蔡秋發。
寧太太說,與丈夫育有一名2歲女兒,而預產期是在5月,遭辭退後便暫停工作,日常開銷僅靠丈夫一人撐起,經濟拮據。
「我希望他(僱主)盡快發薪給我,合計約1萬3000令吉,包括11月份的薪水及9月和10月的傭金。」
她說,曾到新山勞工局投訴,而後者指事件發生在隆市,所以應到吉隆坡勞工局投訴。
林立迎指出,少婦的僱主已牴觸《1955年僱用法令》下的多條條文,因此會協助少婦向公積金局、社險和勞工局投訴,並且會發律師信要求該僱主支付所拖欠的薪水及傭金,以及辭退少婦的賠償。
文章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