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獨立運動,是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由於當時舊琉球國(現在分屬日本的沖繩縣和鹿兒島縣)的歸屬問題存在爭議,主張琉球地區即不歸屬於美國、日本,並組建國家的獨立運動。
琉球獨立運動又稱沖繩獨立運動或者琉球復國運動,指的是沖繩及其附屬島嶼(琉球群島)欲脫離日本的獨立運動。
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該議題被美國重新提出,部分琉球人認為,琉球理應永續以獨立國家存在而非在美軍占領後歸還日本;然而大多數居民則期望和日本本土統一以儘早結束美軍占領。
支持沖繩獨立運動的組織中,著名的組織有嘉利吉俱樂部(原名琉球獨立黨),由野底武彥建立,現在的黨魁是屋良朝助[1]。以及成立於2013年5月15日的琉球民族獨立綜合研究學會。不過,琉球人對獨立運動並沒有急迫感,因此反應平平。
古代琉球人以部落為單位群居,14世紀時建立了三個小國(三山時代),1429年由尚巴志統一為琉球王國,與中國結成朝貢冊封關係。17世紀初遭日本薩摩藩侵略並開始受其控制。1879年,琉球被日本占領而納入日本版圖(廢藩立縣)。
更多資料:琉球國、琉球藩、脫清人和公同會運動
琉球群島在歷史上曾經是獨立的國家,經歷過三山時代和琉球王國時代,在琉球國時,琉球人使用琉球語為口頭語,但以漢語文言文為官方書面語。同時,琉球語本身同時受到日語、南島語系以及中國南方方言影響。明清兩代時曾向中國朝貢並自認作藩國,並同時由於被日本薩摩藩侵犯而被迫進貢。
1879年,琉球國遭日本的吞併,並強行設立為日本的沖繩縣。當時雖有部分琉球人支持吞併(這部分人被日方稱為「開化黨」),但大部分琉球人持反對態度(這些人被日方稱為「頑固黨」),在日本、清朝以及駐日的列強公使館交涉,希望通過外交手段恢復琉球國。流亡清朝展開琉球復國運動的琉球人,稱為脫清人。這些人以福州、北京、天津為據點,要求清朝向日本就琉球問題交涉,史稱琉球案。但最終由於中日雙方的觀點不和而遭擱置。
1894年,清朝在甲午戰爭中戰敗,琉球人的復國願望破滅。琉球末代君主尚泰王的兒子尚寅、尚順等人發起讓琉球成為獨立自治的一個縣的運動,史稱公同會運動,但最終失敗。
1945年,太平洋戰爭之沖繩戰役爆發。數萬名當地平民喪生、受傷或被迫自殺。
主條目:美國統治琉球時期
1945年,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放棄了除日本四島以外的所有領土。琉球群島(包括現今沖繩縣和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被美國軍事占領,並施行「信託統治」。代表同盟國的美國等48個國家(中華民國與蘇聯未參與)在1951年與日本簽定《舊金山和約》,日本同意美國擁有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權。
當時由於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美國人對自由主義和民主主義的期待非常高。根據美國最初的計劃,琉球將在美國的主導下建立獨立國家。美國宣傳占領琉球是「將少數民族從帝國主義的暴政下解放」。在美國的宣傳下,琉球人的獨立意識高漲。在保羅·卡拉威統治琉球期間,更是多次使用「琉球」這一稱呼,來刺激沖繩居民的民族主義,試圖推動與日本分離的主張。
此時的琉球獨立運動宣導者認同日琉同祖論,認為琉球民族是大和民族的分支,但由於歷史因素,琉球民族與大和民族有著相當多的不同之處。他們反對明治時代日本對琉球人的同化政策,希望在美國的信託統治之後成立獨立的琉球國。這些人把美軍稱為「解放軍」。
這個階段的琉球獨立運動,最初倡導者之一的永丘智太郎,習慣於「日琉同祖論」,並逐漸承認琉球民族是日本民族的旁支。但即使這樣,他仍舊主張從歷史角度,琉球應該以獨立的民族而發展。雖然明治時代琉球國滅亡以後,日本政府推行了同化政策,但二戰投降之後,「非日本人」思想復燃,希望依託美國重新建立獨立國家。1947年,宮古島的報社記者團與美國軍政要員對話時說:「琉球人希望在稱之為琉球的國家中,受美國的保護而生活。」1948年,於與那國島舉行的縣長選舉中,三個立補候選人中的一人就是倡導琉球獨立[2]而當時日本左翼的政黨,例如日本共產黨、日本社會黨等等,也都支持琉球的獨立。
另一方面,受到共產主義思想的影響,琉球群島誕生了奄美共產黨(奄美社會民主黨)、沖繩共產黨(後改名沖繩人民黨)等共產主義組織。奄美共產黨成立之初的目標是建立奄美人民共和國。當時正處於冷戰時期,這些組織都是在非法情況下成立的,也是美國所不能容忍的。
為了避免琉球的共產化,美國對輿論進行了嚴格的管制。另一方面,美軍強買甚至強制接收平民的集落和農田,以建立軍事基地。這使美軍在琉球人的印象中大打折扣。琉球人把美國的接收土地,稱為「槍劍和推土機式」的接收。琉球人曾一度抗議。
美國在1953年與1972年先後將奄美群島與沖繩群島的管理權移交日本。有一部分琉球人提出讓琉球群島回歸日本統治。1960年,沖繩縣祖國復歸協議會成立,這個協會主張琉球重新回到日本的統治之下。而琉球人反對美國統治的情緒愈演愈烈。1965年,發生宮古農民騷動;1970年,發生胡差暴動。1971年又發生波上騷動和第二次胡差暴動。此時美國正陷入越南戰爭的泥潭之中。在總統林登·詹森的指示下,美國駐日大使賴世和首次提出了美國有將整個琉球群島歸還日本的考慮。
亦有日本和琉球的左翼共產主義組織團體反對美國將琉球群島交給日本。1971年11月10日,沖繩浦添發生沖繩總罷工警察殺害事件。同月14日,日本左翼團體也在東京澀谷舉行示威,支持琉球的運動,是為澀谷暴動事件。
在與日本佐藤榮作內閣的反覆協商下,美國最終1972年5月15日將沖繩歸還日本。日本重新設置沖繩縣。1978年7月30日,沖繩縣道路通行方向由美國的右向改為日本的左向,史稱730,象徵日本全面重新接管沖繩縣和「法制統一」。
雖然美國將沖繩移交日本管理,但美軍在沖繩島依然擁有大量的軍事基地。1995年沖繩縣一名十二歲少女被美軍強姦[3],觸發反對美軍基地運動,反對美軍基地運動中亦有人打出琉球獨立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