傾訴者:
都說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可是不知道為什麼,
同樣是女兒,父母對待我和姐姐的差別竟然如此的大。
明明是姐姐犯下的錯誤,父母卻要我來承擔後果,我為此付出了代價,
他們卻沒有一個人願意站出來替我澄清事實,我現在甚至開始懷疑,到底我是不是他們親生的女兒。
我們家姐妹兩個人,我和姐姐相差三歲,我們雖然是一奶同胞的親姐妹,
但是在性格上卻是大不相同。姐姐的性格就是比較厲害,要強,並且可以說特別霸道的,
而我則比較憨厚,但是現實就是這樣,你越是不喜歡爭,就越沒有人拿你當回事。
就連自己的父母都是這樣,因為我一直就是特別的聽話,父母怎麼說怎麼是,
所以久而久之,他們似乎就不太在乎我的感受了。小的時候,每次買新衣服,
都是給姐姐買,而我只能穿姐姐剩下的。
就是因為我自己從不去爭取,就連零花錢,都是姐姐的比我的多。
我們姐妹兩個人的感情一直不太好,因為姐姐也不太喜歡我,
又因為她從小就爭強好勝的,所以我也不太喜歡她。
後來,姐姐上了大學,而我在初中畢業後就輟學了,姐姐在大學時就戀愛了,
並且在大四的時候還懷孕了。但是因為他們兩個人工作沒有落實到一起,最後分手了。
本來父母是想讓姐姐打胎的,可無奈,姐姐的體質非常不適合打胎,
最後沒有辦法,姐姐生下了孩子,是一個男孩。
在外甥兩歲的時候,我結婚了,姐姐在我結婚的一年後也戀愛了,
為了隱瞞姐姐曾經未婚先孕的事實,為了姐姐以後的婚姻不受影響,
父母竟然讓我來當外甥的親媽。
父母當時說,反正我已經結婚了,木已成舟,我的婆家人也不會怎麼樣,
可是哪成想,誰家能夠接受媳婦有這樣的過去。當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
老公就開始跟我吵,跟我鬧,不管我怎麼解釋,他都不相信,
並且公婆和老公還特意去找我父母問個究竟。
沒想到到了這個時候,父母還是選擇了保全姐姐的幸福。
當著我公婆和老公的面,還是一口咬定,外甥是我所生。
最後以我婚前行為不檢點,婆家人將我趕出家門。
回了娘家以後,我想過要通過親子鑒定來證明我的清白,可是父母又求我說,
眼看著姐姐就要獲得幸福了,不要因為我的一時衝動毀了她的幸福。
在父母的心中,眼中就只有姐姐的幸福才是主要的,
那麼他們何曾想過我的幸福,將我的幸福,我的人生安放在了何處?
回覆:
既然這樣我的建議是:一定要給父母還有姐姐要孩子的撫養費,
並且要一次性要出來十年的,如果可以那你就帶著孩子遠走高飛,
不要再回到那個家,孩子也不給她們,至於你那個丈夫還有婆婆,
這點信任都沒有,那麼留著也沒什麼用!
不要害怕自己一個人會很難過,有的時候自己要比一大家子好過的多!
想要幸福就要自己去爭取,愛哭的孩子有糖吃,會鬧的女人有人哄!
你不去追尋幸福,一味的接受,對於以後的生活,根本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