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勤伍長失控 開75槍亂掃射

@ 2017-02-13

被指在馬泰邊境值勤時持M16來福槍無故朝邊境掃射的警方普通行動部隊隊員,昨日被警方押往法庭申請延長扣捕令。法官過後允許警方扣留他至本月15日助查 。

(加央12日訊)一名警方普通行動部隊伍長在馬泰邊境的巴東勿剎保安區執行巡邏任務時突發狂,持著M16型萊福槍在4個不同地點共開了75槍,事後被制伏,事件未造成傷亡。

這名35歲的伍長於昨午5時30分,在巴東勿剎首個保安站崗時,突然用M16萊福槍朝天嗚槍,並向站崗亭開槍,過後便騎摩托車離開,駛入橡膠園,在距離首個站崗約800米處再開槍。

他甚至到靠近巴東勿剎火車站附近和另一處開槍掃射,直到槍彈用完才停止,最終被制伏圍捕,據悉他也搶走同僚的萊福槍,共開了75槍。

2垂釣者及時逃脫

根據警方消息,該伍長在距離第二個保安崗不遠的巴東勿剎火車站附近池塘地帶,朝向燈柱開槍,當時有2名民眾正在釣魚,他趨近他們並以槍指著他們開射,所幸過後2名垂釣者及時逃脫。

他過後返回首個保安崗,並向站崗亭開槍射向窗口、旗杆及地面,裡面的保安人員紛紛逃避,直到子彈完後才停止開槍,結果在該處被圍捕。

這名來自霹靂烏魯近打的普通行動部隊隊員,是被派到馬泰邊境巴東勿剎駐守,他參與的宏願行動原本將於明天結束,惟因涉案,今日被押上加央法庭延長扣留4天助查。

開槍前曾吸毒

巴東勿剎警區主任卡加里證實此案時說,初步調查顯示,嫌犯開槍前曾吸毒。

警方過後起獲該伍長的槍械及摩托車,並援引1971年軍火法令(增刑)第3條文延長扣留嫌犯協助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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